我馆可办理部分访客签证申请,需提交以下材料:护照: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及护照资料页复印件。填写完整的来港旅游/过境申请表(ID1003A)及补充页。申请人可自行直接与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联系并提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