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25年继续采取“申请-审核”制即申请材料审查加综合考核的方式招收港澳台地区研究生。综合考核由各院系专业笔试(或机试)及面试组成英国G5院校留学,院系笔试(或机试)科目由院系在综合考核前另行公告。申请人须按照我校要求的时间和考核方式进行申请及参加考核。
一、 申请资格
(一)港澳台地区申请人所持身份证件须符合以下条件:
1.港澳地区申请人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注: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非中国籍)》者不符合本简章申请条件。
2.台湾地区申请人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二)港澳台地区申请人的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2.申请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本校二、三年级非定向就业在读硕士生已按学科培养方案的要求学完全部硕士学位课程并完成开题、各科成绩优秀,经导师同意可申请硕博连读生。
3.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历的申请人,所获学位须通过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应届毕业申请人在2025年我校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日之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前置学历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持内地(祖国大陆)教育机构学历者),或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历者),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三)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有两名与申请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含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
(五)部分专业学位项目申请人,还应符合相关专业或项目规定的其他申请条件,具体要求见《清华大学2025年招收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研究生专业目录》中相关院系的“招生说明”栏。
二、 学习方式
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非全日制(兼读制)两种。各专业/项目的学习方式参见专业目录。非全日制(兼读制)研究生不安排住宿,在学期间医疗费用自理。
三、 申请办法
北京时间2024年11月15日上午8:00至2025年1月8日中午12:00,登录“清华大学港澳台研究生网上申请服务系统”(),填写申请信息,在线缴纳报名费(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报名费为138元人民币/人;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费为200元人民币/人),并在申请系统中提交以下申请材料(请注意:报名申请环节包含三个步骤:报名登记、在线缴费、提交材料。三个步骤缺一不可,完成“提交材料”环节方为报名完成):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港澳地区申请人须提供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扫描件,台湾地区申请人须提供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扫描件。
2.个人陈述:包括本人的学术背景、攻读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研究计划等内容,字数不限。
3.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扫描件:申请硕士生的须提供学士学位证书或同等学历文凭,申请博士生的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或同等学历文凭,应届毕业生须提供预计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毕业后补交学历学位证书。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历者,还须提交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持内地(祖国大陆)教育机构学历者,还须提交中国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应届生应在入学前补交认证报告。
本校硕博连读申请者在填写“最高学位”时,需选择“硕士学位在读”,“硕士学位授予单位”选择“清华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所在地”选择“大陆”,并按照系统要求填写本校港澳台硕士生学号。系统校验通过后方可作为硕博连读申请者完成后续申请。硕士学位及学位认证报告需以硕士在学证明代替。
4.成绩单扫描件:申请硕士生的须提供本科成绩单,申请博士生的须提供本科成绩单及攻读硕士学位的成绩单。申请人所提供的成绩单须由就读学校官方签发。
5.两份专家推荐书:与申请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含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提供的推荐书。推荐人在申请系统中在线完成推荐书,推荐书上须推荐人亲笔签名。申请人如最终被我校录取,须在入学时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包括推荐书的书面版)。因此推荐人可选择将签字后的书面版推荐书密封(还需在密封信封的封口骑缝处签字)后交申请人暂存,或者待申请人被录取后,直接邮寄至我校录取院系的研究生教学办公室。
6.外语水平证明扫描件:申请项目对外语水平有明确规定的,按照项目招生简章或招生说明执行;没有明确规定的香港的研究生是几年制的,申请人须提供以下至少一种外语水平证明:托福(TOEFL)/雅思(IELTS)/GRE考试/全国大学英语考试(CET)/全国高校英语专业考试(TEM)等证明或其他可证明申请人外语能力的证明或证书。
7.申请院系要求的其他材料。
请注意:系统将于北京时间2025年1月8日中午12:00关闭,之后将无法填写信息、提交申请、交费或上传材料,请申请人务必留出足够时间完成申请,建议至少提前3天完成所有申请流程。无论是否录取,所交材料扫描件或书面版(含成绩单)一律不予退还。
申请须知:
1.每名申请人只可申请一个院系的一个志愿。
2.申请人应在申请前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资格或申请条件(包括学校和申请院系、专业、项目发布的申请条件),因不符合申请条件产生的相关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申请人应在申请前主动了解申请程序、申请要求,未按照要求完成报名程序的相关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3.申请人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申请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核、录取或入学的,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4. 上传的各种证书、认证、证明须是中文或英文的原件。如为其他语言的文件,须同时上传该文件原件及英文或中文翻译公证件。请用扫描仪将相关文件彩色扫描后上传,不接受手机或相机拍摄的文件,不接受复印件。
5. 有关申请专业、申请导师及专业目录中招生说明等申请问题咨询,请直接与申请院系研究生教学办公室联系,导师个人信息请在申请院系网页查询。
6. 请申请人在安全场所上网申请、支付报名费,因自己操作失误或网上支付账号和密码泄露造成的损失,我校概不负责。网上支付报名费前务必慎重考虑,因各种原因不能完成申请、不能参加考核者,已支付的报名费不予退还。无论申请是否成功,是否录取,已支付的报名费不予退还。
7. 除招生专业目录上特殊说明的项目外,一般在北京校本部培养。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是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的,其录取标准、培养要求、学位授予与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完全一致。深圳国际研究生院学生全程在深圳培养,不安排校本部住宿。
8. 清华大学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9. 申请人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申请身份、所提交的申请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违反考试纪律、弄虚作假、以及诚实守信和遵纪守法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即取消申请资格、不予录取、取消录取或取消学籍。
10. 我校及相关招生院系以申请服务系统、研招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申请人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申请人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11. 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招生政策及安排,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将及时予以公告。
四、 审查与综合考核
院系组织材料审查组对通过材料形式审核的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阅,综合评价申请人的学业水平、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择优遴选确定参加综合考核名单,并通知入围的申请人参加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包括专业笔试(或机试)以及面试,通常在3-4月安排,由各院系组织,内容、形式等具体要求及时间安排由各院系公布并通知申请人。请申请人注意查看相关公告并与申请院系保持联系。
综合考核期间将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须出示申请材料原件供院系查验(包括身份证件的原件、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以及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或中国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毕业院校出具的成绩单原件或加盖公章的认证件等)。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未参加资格审查者不能参加综合考核。无论是否通过综合考核,申请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硕博连读申请人参加本院系与港澳台普通博士招生相同方式进行的考核。
五、 录取
我校根据申请材料审查情况、综合考核情况、思想品德情况、身心健康情况等综合评核,择优录取港澳台地区研究生。录取通知书一般于每年6月下旬或7月上旬发放。
六、 入学
新生应按我校规定的日期入学,一般为每年8月下旬或9月初报到,具体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新生报到时香港的研究生是几年制的,清华大学2025年招收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研究生简章,须出示身份证件原件、成绩单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历者)/中国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报告(持内地(祖国大陆)教育机构学历者)供我校进行资格复审,并参加新生体格检查,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录取或学习资格。
录取申请人入学报到前不得变更申请报名时使用的姓名及证件号码信息。
七、 费用和奖助
1.我校按照国家和北京市规定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收取学费(2025年学费标准)。除部分专为港澳台地区研究生开设的项目之外,其他港澳台地区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与2025年我校招收内地(祖国大陆)同类专业研究生相同。
2.港澳台地区新生在入学报到时向我校交纳相应的学费、住宿费,全日制研究生医疗政策与我校招收内地(祖国大陆)同类专业研究生相同,其他费用自理。
3.港澳台地区研究生在学期间与内地(祖国大陆)研究生享受同样的资助奖励政策。研究生奖助相关规定请参见“清华大学研究生资助奖励体系”(具体见)。关于为港澳台地区研究生专门设立的奖学金情况,可在入学后向我校有关部门咨询。
4 在我校住宿的港澳台地区研究生应缴纳住宿费,住宿费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研究生相同。2024 年录取的研究生在北京校本部住宿收费标准上限为600 元/学期·人,2025年住宿费标准将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说明。2024年录取的研究生在深圳住宿标准约为1000元/人/学年或1500元/人/学年(视楼栋和房型情况),2025年住宿标准将在入学时另行通知。非全日制(兼读制)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香港大学审计研究生,招生|中山大学管理学院2019年审计硕士(MAud)招生简章
中山大学由孙中山先生在1924年创办,有着一百多年办学传统。作为中国教育部直属高校,通过部省共建,中山大学已经成为一所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现代综合性大学,正向世界一流大学迈进。管理学院成立于1985年,是国内最早成立的专门从事工商管理教育和研究的机构。自成立以来,依托中山大学深厚的文化传统和学术底蕴,并得到香港何氏教育基金会、霍英东基金会、培华教育基金会等海内外基金的大力支持,现已成为一所国内顶尖、国际知名的商学院。2010-2013年,我院先后通过了AMBA、EQUIS、AACSB三大国际认证,是华南第一家、国内第二家获得全部三大国际认证的商学院,成功跻身国际一流商学院行列。我院拥有工商管理和管理科学与工程两个一级学科。其中,工商管理为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及广东省重点学科,教育部“双一流”建设学科,在第四轮全国学科评估中排名并列第一(A+),在软科2017“中国最好学科排行”中排名前1%,为广东省唯一进入1%的学科;管理科学与工程为广东省重点学科。由我院负责建设的高级金融研究院则入选中国社科院“国家核心智库”。
中山大学审计硕士(MAud)项目始于2012年,依托于我校会计学科(国家八个重点会计学科之一,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广东省名牌专业和重点学科),以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MBA教育为平台,联合MPAcc、MPM、MF等多专业优势,以强大的会计学科师资为基础,基于“博雅、能力、责任,止于至善”的教育理念,致力于培养全面素养发展,理论与实务并重,适应国际竞争环境及不同文化背景,在政府审计部门、企事业单位从事中高层审计、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综合型高级人才。
一、招生人数
管理学院2019年计划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审计硕士学位研究生8名。
根据考生报考情况和学校实际下达计划情况,招生计划存在微调的可能,招生人数以最终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道德品行良好。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
(五)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我校不接受学生在我校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六)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考生在申请提前面试和全国联考报名前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凡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报名程序
(一)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复试及录取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复试以及录取等资格。
(二)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香港大学审计研究生,招生|中山大学管理学院2019年审计硕士(MAud)招生简章英国G5院校留学,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考生须于2018年10月(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布为准)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报时所选报名点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到报名点进行报考信息现场确认。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的具体办法及要求将于报名工作开始前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三)教育部在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须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四)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考生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参加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初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审计硕士(MAud)初试科目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和英语二。综合能力为全国联考科目,满分为200分;英语二为统考科目,满分为100分。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
初试地点:由考生网报时选定的报名点安排。
初试时间:2018年12月22日至23日(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布为准)。
五、复试
(一)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英语能力测试、综合能力面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等。其中,思想政治理论科目由学校自命题,将在全国管理类联考之后进行,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有关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的时间及说明请见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及管理学院MAud项目网站的通知。
(二)所有考生必须参加复试,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于复试期间在中山大学规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发布的《中山大学研究生体检异常受限招生专业目录》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所有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等材料备查,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及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于复试时统一交由管理学院MBA教育中心(含MPAcc、MPM、MF、MAud)存档。未获得学位者可不提交学位证书。
六. 录取
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并结合考生申请材料真实性复查、政审以及体检结果,择优录取。
七、招生类别、招生计划及相关说明
(一)2019年管理学院审计专业学位硕士招收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含国家专项计划)两个类别的硕士研究生。
(二)在读期间不能申请硕博连读,不能申请转专业或方向。
(三)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我校审计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考生网上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四)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的硕士研究生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八、学习方式和学费
(一)硕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具体学费标准可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阅
()。保留入学资格硕士研究生按录取当年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二)在读期间香港大学审计研究生,非定向就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住宿费按学校研究生住宿费标准收缴,其他费用自理;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在读期间我校不负责安排住宿,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三)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入学前须将档案关系迁入我校,毕业时纳入国家就业派遣,按学生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录取时须签署定向就业协议,其档案关系不能转入我校,毕业时按定向合同就业,不能纳入国家就业派遣;录取为国家专项计划的考生,按国家相关专项计划政策执行。
九、奖助金和奖学金
(一)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专项计划定向就业的非在职硕士研究生可申请“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学业助学金),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还可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院及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设立的各类奖助学金。定向就业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能申请“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金”、国家奖学金。能否申请学院及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设立的各类奖助学金,由设奖单位公布的评选办法确定。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山大学研究生学费与奖助体系试行方案》,请登录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网页查询
()。硕士研究生奖助金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评定一次。具体评审办法参见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金管理相关规定。
(二)符合申请条件的MAud学生可向学院申请奖学金。奖学金受当年学校和学院整体分配情况,及企业设置奖学金的协议变化而变化。具体信息请以管理学院MAud项目网页更新为准。
十、学位授予
凡学完所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修满规定学分,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者,由中山大学颁发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授予审计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