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我国出国留学人员就学困难的问题,经教育部批准,结合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本科生及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为符合自主招生条件的中国内地学生提供入学机会。详细信息请查阅《香港中文大学(深圳)2022年本科生自主招生简章》和《香港中文大学(深圳)2022年研究生自主招生简章》。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
2022年本科生自主招生简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0号),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结合本科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2022年自主招生简章。
一、选拔对象
选拔对象原则上需满足下列报名条件:
(一)持有境外大学录取通知书,原计划前往境外就读本科的中国内地学生(不含港澳台);
(二)已获得高中毕业证;
(三)英语成绩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 雅思(学术类):6.5
2. TOEFL (iBT):80
3. GCE AL/ AS : C
4. IB: 5
5. SAT -Based and : 590
6. ACT Arts (ELA): 23
7. 音乐学院的语言要求等另行参见附件《音乐学院自主招生报考要求》。
注意:
1. IELTS 不可代替雅思(学术类);
2. 雅思及TOEFL (iBT)各项分数须为同一次考试,不接受“拼分”;
3. 雅思(学术类)、TOEFL (iBT)、SAT、ACT考试日期须在2020年7月1日后;
4. 就读于境外高中(以英语教学)的学生可提供有关国家/地区的英语测试成绩,并提交境外高中就读的签证及出境记录扫描件;
5. 如有其他英语成绩也可提供,大学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虑,最终决定权归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所有。
二、申请办法
(一)申请方式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请于8月7日23:59前登录自主招生申请系统()进行注册,根据系统提示提交申请并缴存报名费(人民币叁佰元整)香港中文大学内地本科,并将申请材料上传至申请系统QS100名校留学,包括:
1. 个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居民户口簿(个人信息页);
3. 高中毕业证扫描件;
4. 已获得的境外院校本科录取通知书扫描件;
5. 托福、雅思成绩单扫描件;
6. 普通高中、国际课程或升学考试成绩单扫描件(如GCE A-level、IB、AP、SAT、ACT等);
如上传IB、AP、SAT,须电子送分至大学,如无法电子送分,则须纸质送分:
· SAT/AP Code: 7509
· IB Code:
7.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教育考试院颁发的成绩单原件扫描件、网站截图或盖有教务处或中学公章的成绩单扫描件)(如有);
8. 前往境外高中就读的签证及出境记录扫描件(仅适用于境外高中毕业生);
9. 以下申请材料如果提交,我们会将其纳入评估范围作为参考(非必需):
A. 学科竞赛获奖证书,例如:五大奥林匹克竞赛、国家级/省级/市级学科竞赛等;
B. 其他可反映个人优秀综合素质的证明。
(二)申请截止时间
2022年8月7日23:59
(三)注意事项
学校资料审核以报名期间我校报名申请系统所收到的申请材料为准,无需邮寄纸质材料。注册入学时,学校将收取各项材料原件作为入学注册审核依据,请申请者留好备份。
申请者须对所填信息及申请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隐匿、造假、谎报、虚填、错填成绩致使获录取资格,一经查实将取消学生的自主招生录取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逾期未提交报名信息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三、2022年本科自主招生专业
2022年我校经管学院、理工学院、人文社科学院、医学院、数据科学学院、音乐学院6个学院及金融工程专业参与此次自主招生。学生报名时,仅设1个意向志愿,另设2个备选志愿供学生自主选填。若学生所填报的意向志愿未被录取,且备选志愿仍有空额时,将依据学生备选志愿顺序,针对有空额的备选志愿,由学校调剂择优选拔。音乐学院招生方式另行参见附件《音乐学院自主招生报考要求》。
经管学院、理工学院、人文社科学院、医学院、数据科学学院按学院大类招生,被录取的学生大一结束时可在所属学院所有参与本科自主招生的专业内自主选定主修专业;音乐学院、金融工程专业按专业招生,学生入校后根据所在专业的具体课程要求修读基础、通识及专业等课程。
各学院参与本科自主招生的专业如下:
(一)经管学院:市场营销、国际商务、经济学、金融学、会计学。其中,国际商务包含两个专业方向:环球商务管理、环球供应链与物流管理;经济学包含三个专业方向:经济科学、应用经济学、国际商务经济学;会计学包含两个专业方向:会计和财务报告、会计数据和分析。
(二)理工学院:数学与应用数学、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化学、电子与计算机工程(由电子信息工程更名)、材料科学与工程。其中,数学与应用数学包含三个专业方向:理论数学、应用数学、金融数学;电子与计算机工程包含两个专业方向:计算机工程、电子工程。
(三)人文社科学院:应用心理学、翻译、英语。
(四)医学院:生物信息学、生物医学工程、药学、生物科学。
(五)数据科学学院: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六)音乐学院: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包含七个方向:钢琴、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打击乐、声乐(美声)。
(七)经管学院、理工学院与数据科学学院联合培养专业:金融工程。金融工程包含两个方向:量化金融、金融科技。
四、书院
我校为书院制大学,书院对学生进行全人教育,每一位录取的学生都会有书院归属。
五、选拔及录取程序
(一)综合审核
学校将于申请截止后开展材料审核工作,并安排通过初选的学生进行笔试和面试等考核(音乐学院考核方式另行参见附件《音乐学院自主招生报考要求》),具体考试安排将另行通知;8月下旬择优确定录取学生名单。
(二)录取
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按照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报送学生资料,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及时发放,并在8月底完成报到入学。
六、入学及毕业颁证
被录取的学生需放弃原留学资格,在香港中文大学学生注册系统与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学生注册系统中同时注册。
本次招生不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仅授予香港中文大学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可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获得认证),不颁发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毕业证书。
七、录取体检标准
学校录取学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学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八、学费
人民币十一万五千元/生•学年
大学不提供入学奖助学金等资助。入学后,学生凭在校学业成绩有机会获得不同额度的学业奖学金。
九、住宿
大学在宿位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提供住宿,由大学统一安排,学生须遵从大学住宿相关规定。
十、监督与申诉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自主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纪监部门对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做到标准严格、程序规范、过程公开透明。相关投诉实行实名制,投诉人需通过电子邮件以书面或者附件形式详述投诉的目的和证据等。
纪监部门监督投诉邮箱:
自主招生工作由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开展,不以任何形式授权任何机构、企业和个人开展名额预定、培训、有偿咨询等,请学生和家长谨慎甄别不实信息。
十一、招生咨询
招生咨询信息:
招生热线:(0755)8427 3500
传真号码:(0755)8427 3690
咨询邮箱:
学校网址: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2001号行政楼东翼三楼E310室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
学院咨询电话:
经管学院:(0755)2351 8500
理工学院:(0755)8427 3833
人文社科学院:(0755)2351 6690
医学院:(0755)2351 9000
数据科学学院:(0755)2351 7000
音乐学院:(0755)2351 6266
金融工程专业:(0755)2351 8500
十二、附则
本简章经学校发文之日起执行。本简章的解释权属学校自主招生委员会。
附:音乐学院自主招生报考要求
(一)招生专业
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包含七个方向:钢琴、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打击乐、声乐(美声)。
(二)招生方式
报考音乐学院的学生仅可将音乐学院作为唯一意向志愿,不设备选志愿。音乐学院按专业(方向)招生,学生申请时可选择多个专业(方向),学院将依据考核情况确定最终录取专业。
(三)语言要求
英语成绩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 雅思(学术类):6.0
2. TOEFL (iBT):80
3. GCE AL/ AS : C
4. IB: 5
5. SAT -Based and : 590
6. ACT Arts (ELA): 23
7. 持有非英语国家院校录取通知书报考音乐学院的学生,可提交相应国家语言(语种)考试成绩,该成绩须被当地国家官方承认。
注意:
1. IELTS 不可代替雅思(学术类);
2. 雅思及TOEFL (iBT)各项分数须为同一次考试,不接受“拼分”;
3. 雅思(学术类)、TOEFL (iBT)、SAT、ACT考试日期须在2020年7月1日后;
4. 就读于境外高中(以英语教学)的学生可提供有关国家/地区的英语测试成绩,并提交境外高中就读的签证及出境记录扫描件;
5. 如有其他英语成绩也可提供,大学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虑,最终决定权归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所有。
(四)面试安排
音乐学院将于申请截止后开展材料审核工作,并安排通过初选的学生进行面试等考核,具体面试安排将由音乐学院另行通知;8月下旬择优确定录取学生名单。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
2022年研究生自主招生简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0号),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结合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2022年自主招生简章。
一、选拔对象
选拔对象原则上需满足下列报名条件:
一、 持有境外大学研究生专业录取通知书,原计划就读境外大学硕博项目的中国内地学生;
二、 本科期间成绩符合录取要求,并已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具体要求如下:
1. 授课型研究生课程申请资格:毕业于认可的大学,获得学士学位,成绩不低于“B”/荣誉等级不低于二等;
2. 研究型硕士-博士衔接课程申请资格:
申请硕士学位课程:毕业于认可的大学,获得学士学位,荣誉等级不低于二等或成绩不低于“B”;或在高等教育机构完成了学业,并且获得了与荣誉学位相当的职业资格或类似资格。
申请博士学位课程:毕业于认可的大学,获得硕士学位;或毕业于认可的大学,获得学士学位,荣誉等级不低于二等或成绩不低于“B”;或在高等教育机构完成了学业,并且获得了与荣誉学位相当的职业资格或类似资格。
三、 英语水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修读并完成以英语为教学语言的学位课程,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可要求申请人提供额外文件,以证明其英语水平;
2. 在下列任一英语语言考试中取得如下要求的成绩:
– 托福:
o 非音乐学院:网考、家庭版iBT考试不低于79分;
o 音乐学院:网考、家庭版iBT考试不低于67分;
– 雅思:
o 非音乐学院:学术类、,或线上考试平均分不低于6.5分;
o 音乐学院:学术类、,或线上考试平均分不低于6.0分;
– 研究生管理科学入学考试GMAT(含线上):语文不低于21分;
3. 在下列任何一门考试中取得英语及格成绩:
– Hong Kong Level (AS Level);
– Hong Kong Level ;
– CUHK ;
– of (GCE) Level (A-Level)/ Level (AS-Level);
4. 在香港中学文凭考试Hong Kong of (HKDSE) 英语学科取得第四级或以上成绩;
5. 取得公认的专业资格,并证明该专业资格考试使用英语进行测试。
* 部分专业可能会规定额外的入学要求。有关专业具体入学要求的更多信息,请参阅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官方网站研究生招生页面中各专业网站。
二、申请办法
一、 申请方式
凡符合招生条件的申请者,请于2022年8月7日23:59之前递交完整申请材料并缴存报名费(人民币叁佰元整)至研究生报名申请系统(),完成申请步骤。申请材料包括:
1. 填写完整并签名的自主招生报名申请表扫描件(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2. 个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3. 已获得的境外院校录取通知书扫描件;
4. 语言成绩证明材料(如雅思、托福等)扫描件;
5. 本科及硕士(若有)期间成绩单扫描件;
6. 本科及硕士(若有)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扫描件;
7. 个人简历。
* 以上为申请者必须提交的材料。其他材料如个人陈述、研究计划等,按照各专业要求进行提交
二、 申请截止时间
2022年8月7日23:59
三、 注意事项
学校资料审核以报名期间我校研究生报名申请系统所收到的申请材料为准,申请者无需邮寄。注册入学时,学校将核验/收取各项材料原件作为入学注册审核依据,请申请者留好备份。
申请者须对申请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申请者提供虚假或不实信息,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自主招生录取资格。逾期未提交报名信息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三、2022年研究生自主招生专业
2022年我校经管学院、理工学院、人文社科学院、医学院|生命与健康科学学院、数据科学学院及音乐学院将参与本次自主招生。学生报名时原则上只可选择一个意向专业。
经教育部批准,香港中文大学(深圳)2022年各学院设立并参与此次自主招生的研究生专业包括:
*金融学哲学硕士-博士及经济学哲学硕士-博士专业仅招收博士生。
*申请理工学院及医学院|生命与健康科学学院哲学硕士-博士专业的申请者,需在提交材料前与导师取得联系,之后方可在系统中提交申请材料。导师信息详见专业官网。
四、书院
我校为书院制大学,书院对学生进行全人教育,每位录取的学生均会有书院归属。
五、选拔及录取程序
一、 初选
学校将依据申请情况,自报名之日起开展材料审核工作,对符合条件的报名者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初选。
二、综合审核
各专业经过初选后将分批安排通过初选的申请者进行考核,最终择优确定预录取名单。
三、录取
预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按照教育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规定及要求进行报送、审批和办理手续,正式录取通知书预计将于8月中下旬发放。
六、入学及毕业颁证
被录取学生应放弃原研究生录取资格,方可在香港中文大学学生注册系统注册,同时在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学生注册系统中注册。
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仅授予香港中文大学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该证书可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获得认证),不授予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的毕业证书。
七、录取体检标准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香港中文大学内地本科,重要发布 |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向持有境外一流大学录取通知书的中国内地学生提供入学机会,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八、学费
我校研究生各专业收费情况及修业年限请关注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官方网站,网址:。
九、住宿
此次自主招生属扩招性质,大学将尽可能提供住宿,学生须遵守大学住宿相关规定,并由大学统一安排。
十、监督与申诉
学校纪监部门对2022年研究生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做到标准严格、程序规范、公平公正,办法公开透明、结果公示。香港中文大学(深圳)2022年研究生自主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相关投诉需要实名制,并通过电子邮件以书面或者附件形式详述投诉的目的和证据等。
纪监部门监督投诉邮箱:
十一、招生咨询
学校研究生院招生热线:
0755-
各研究生专业招生热线:
经管学院
0755-(市场学理学硕士)
0755-(会计理学硕士)
0775-(金融学理学硕士全日制)
0755-(金融学理学硕士非全日制)
0755-/73454(经济学理学硕士)
0755-(信息管理与商业分析理学硕士)
0755-(所有硕士-博士专业)
理工学院
0755-(通信工程理学硕士)
0755-(所有硕士-博士专业)
人文社科学院
0755-
医学院|生命与健康科学学院
0755-
数据科学学院
0755-(金融工程理学硕士)
0755-(数据科学理学硕士)
0755-(所有博士项目)
音乐学院
0755-
电子邮箱:
学校网址: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2001号学生中心302室
邮政编码:
十二、附则
本简章自学校发文之日起执行。本简章的解释权属学校招生委员会。
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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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由招生办、研究生院提供
香港中文大学本科几年,香港中文大学2024年内地本科招生章程发布!扩招近100人!
香港中文大学2024年内地本科招生章程发布,面向全国31省市招收406人,扩招近100人。香港中文大学如何申报?招生专业有那些?各省招生计划多少?
嘉树教育汇总相关信息,目标香港地区高校的考生家长重点关注。
报名提醒
港中大面向全国 31个高考省、市、自治区招生,且分别制定分省招生计划。
在提前批次录取,不用提前申请,只需在提前批填报志愿。采取大类招生,录取不设面试笔试,填志愿时只需填写大类。
港中大2024招生计划
香港中文大学2024年面向内地31省市拟招生406人,文理科都能报。其中人文类专业82人,理科类84人,工科类82人,商科类78人,80人可获得本科入学奖学金。2024年,港中大的各省招生计划如下:
奖学金申报办法
港中大入学奖学金分为「全额奖学金类」、「全免学费奖学金类」及「本科入学奖学金类」。
1、分数要求
考生高考成绩 ( 不含加分 ) 必须达到或高于香港中文大学为颁授奖学金而定的最低分数方可申请奖学金。
以750 分为标准高考满分计算,理工类 / 物理组考生须达630分或以上,文史类 / 历史组 / 综合类考生须达600分或以上,或考生高考成绩 ( 不含加分 ) 位列该省 / 市 / 自治区应考组别前 0.5%( 按省高招办公布的一分一段表 );另英语单科成绩须达130分或以上。
2、志愿要求
奖学金只给予填报香港中文大学为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本科入学奖学金名额给予符合颁授奖学金要求而投档本校最高分考生,考生亦须以「本科入学奖学金类」为其中一项专业志愿;另凡只填报一项奖学金类志愿的,则不会考虑服从调剂录取。
香港中文大学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香港中文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 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香港中文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此章程。
第二条
香港中文大学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等原则,进行招生工作。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三条
香港中文大学2024年于全国三十一省、市、自治区招收本科生。招生计划将通过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布。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香港中文大学为公办全日制本科大学,经费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拨款资助。获国家教育部列入提前录取批次高校名单。
第五条
香港中文大学的招生咨询及行政工作由入学及学生资助处统筹负责。
第四章 学制
第六条
香港中文大学所有本科课程均采用灵活的学分制度,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收入学的学生,修业期一般為四年,须至少修毕123学分,其中包括主修课程规定必修的学分QS200名校留学,以及通识教育、语文、体育、数码素养及计算思维、认识中国、国家宪制秩序与香港、副修或选修科目等。学生可按个别情况及兴趣订定其修业进度,修满毕业所需学分,并符合主修课及大学其他毕业规定香港中文大学本科几年,香港中文大学2024年内地本科招生章程发布!扩招近100人!,便可获颁学士学位。
第七条
学生注册后即成为正式本科生,入学时就其所属人文、理科、工科、商科专业大类的相关学系中选择并提出专业意愿。学生于第一学年修习所选择主修专业的基础科目,及其他通识、语文等课程,利用第一年时间了解自己的专业兴趣,适应新的学习及考试模式。按个别学系安排,学生可于第一或第二学年确定主修专业。有关专业的选择详见专业设置。
第五章 录取
第八条
获国家教育部批准,香港中文大学在全国三十一省、市、自治区通过提前批次录取本科生。
第九条
香港中文大学的内地招生计划分设人文、理科、工科、商科四个专业大类。人文类包括文学院、教育学院、法律学院及社会科学院的专业;理科类为医学院及理学院的专业;工科类为工程学院的专业;商科类为商学院的专业。文史类/历史组考生可选择人文及商科类;理工类/物理组/综合类考生可选择人文、理科、工科及商科类。
第十条
香港中文大学专业设置分「本科入学奖学金类」、「人文类」、「理科类」、「工科类」及「商科类」。获录取为「本科入学奖学金类」之学生,文史类/历史组考生可于录取时选择人文或商科大类;理工类/物理组/综合类考生则可选人文、理科、工科或商科其中一类。
第十一条
考生统考成绩应达到本科一批/本科批/特殊类型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在符合香港中文大学提档要求的情况下,香港中文大学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以分数优先原则,择优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在高考成绩同分的情况下,则先予录取英语单科成绩较高者。
第十二条
考生报考的外语语种必须为英语,以150分为标准满分计算,自费生的英语成绩须达120分或以上;奖学金生则须达130分或以上。
第十三条
除非该省、市、自治区采用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本校只录取以香港中文大学为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且不参与征求志愿及不考虑参考志愿考生。
第十四条
本校不考虑对考生的各类照顾加分优惠政策,将依据招生办公室按考生高考实际成绩投档调阅档案,并以考生的高考实际分数(不含加分)由高至低顺序录取。但不设高校志愿分数级差或专业志愿分数级差。
第十五条
本校预留若干非奖学金专业类机动名额。大学可根据生源情况及考生成绩香港中文大学本科几年,在个别省、市、自治区对招生计划进行适量调整及确定提档比例。
第六章 学费
第十六条
香港中文大学非本地生的学费为每年145,000港元。校園宿舍住宿费约15,000港元,其他杂费、生活费每年约需30,000港元。另在首学期须缴付一次性保证金450港元(学生离校时,如无须赔偿任何费用,则保证金予以发还,但通常移作学生的毕业费)。
第七章 奖学金
第十七条
香港中文大学提供奖学金予录取为「全额奖学金类」、「全免学费奖学金类」及「本科入学奖学金类」等的内地学生。
第十八条
同时选择报读奖学金及非奖学金类的同学,倘高考成绩未达奖学金的录取线,香港中文大学将考虑其非奖学金的专业志愿,按其高考成绩择优而录,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本科入学奖学金名额给予符合颁授奖学金要求而投档本校最高分考生,考生亦须以「本科入学奖学金类」为其中一项专业志愿,另凡只填报一项奖学金类志愿的,则不会考虑服从调剂录取。
第十九条
选择报读奖学金类的同学,经选拔获录取后,于接获录取时亦同时获通知获颁奖学金。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内地学生来港就读须申请「进入许可」标签,香港中文大学将安排获得录取的同学向香港特别行政区入境事务处申请来港标签。学生取得标签后,须自行向所在地的公安局申办赴港通行证及逗留D签注。
第二十一条
学生必须于八月下旬抵港就学。大学将举办各类迎新活动,以及安排注册、选课辅导等,协助学生适应学习生活。
第二十二条
香港中文大学招生咨询联系方法为:
地址:香港沙田香港中文大学入学及学生资助处
电话:(00852)3943 8946或(内地专线)
传真:(00852)2603 5184
电邮:.hk
招生网址:
大学官网: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香港中文大学入学及学生资助处负责解释。
港中大2024本科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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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备注:
下列备注适用于带有标注相应数字的专业:
1. 可于第一年选择为主修专业,入学时或须通过有关学系甄选面试始能修读。
2. 不适用于第一年课程。学生须以第一学年成绩申请以该等课程为主修专业(个别专业并须以转系方式),经遴选并符合有关学系的规定,才能于第二年修读。
3. 可于第一年选择为主修专业,接受人文类、理科类、工科类及商科类学生,高考英语单科成绩须达总分的85%或以上。
4. 能讲流利广东话。
5. 高考成绩总分达88%或以上的学生最早可于第一学年初选定主修专业。
6. 人文类学生于入学时须选择社会科学院。首学年修习学院基础课程,不带主修科。完成首年课程后,学生可于学院所设的十项课程中选择其一为第二、三及四学年之主修。
7. 学生完成首年课程后可自由选择此课程作为主修专业。
8. 学生必须符合有关课程的入读规定始能于第二学年作为主修专业。
9. 学生须经「理学」选定相应的主修专业,并通过遴选及符合有关学系的规定,最快可于两个学年后申报修读。
10. 高考英语单科成绩须达总分的85%或以上。
11. 须有一科理科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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