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往来港澳商务单位备案
(一)备案条件:受单位派遣赴港澳商务人员(“单位”是指:经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或者在国家税务部门办理了税务登记且有生产经营的单位以及境外企业常驻内地代表机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驾驶专用机动车往返内地与香港或者澳门的内地居民。
企业、公司上年度纳税额5-20万元人民币(创汇30-120万美元或减免税企业注册资本50-200万元人民币),营业执照持有人(企业法人)或股东可办理3个月多次商务签注。超过该纳税额度的,可按具体纳税或创汇情况为企业人员办理1年或3个月多次签注。国有、集体金融、保险系统只能申办3个月多次商务签注。单位派遣赴港澳商务的备案人员年满18周岁(含)以上广州香港签注办理,广州网上往来港澳商务单位备案办理指南,且在申请备案单位购买社保(本市户籍人员需在所属单位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社保,外省市籍人员需在所属单位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及任职的全职员工(临时聘用、兼职、外单位委派人员、非本单位人员不予备案)。
(二)备案程序:请登录广州金盾网首页的业务申请专区–出入境业务办理–点击“港澳商务备案”申请注册及办理(请先浏览办事指南–出入境管理服务指南–“商务网上备案系统操作说明”)。使用9位单位机构代码(如,而非-9)注册成功后,再进行相关商务备案业务申请。并下载《企业申办往来港澳商务签注备案申请表》填写QS200名校留学,通过数码相机采集单位印章式样、主要负责人签名(需二人签名)样式及营业执照式样(图片小于200K,图片格式JPG)上传。
(三)备案手续:
1.提交填写完整的《企业申办往来港澳商务签注备案申请表》和《商务备案人员名单》,表格可在广州金盾网下载。
2.经年审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上年度的纳税证明,属创汇单位的,请提交由银行、海关出具的本单位上年度总创汇证明原件(出口额以美元折算);属于减免税企业的,请提交主管部门批准的上年度减免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5.备案人员社保证明,本市户籍人员提交所属单位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社保证明,外省市籍人员提交所属单位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证明;备案人员是法人代表、股东、合伙人、董事的,无须提交社保证明,须提交能证明其身份的工商登记证明复印件,验资报告或公司章程复印件;备案人员社保在同一企业(集团)、公司购买的,请提交备案单位与企业(集团)、公司之间的关系证明;退休返聘人员,请提交与现备案单位所签的劳动合同(或工资凭证)。
6.提交法人代表(负责人)、办证员、备案人员身份证明资料。
7.法人授权的或法人代表属境外人员(外国人、华侨、港澳台人员)的,请提交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且所委托的人必须是境内人员,提交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8.符合驾驶往返内地与港澳地区专用交通工具的公司,请登录广州金盾网首页的业务申请专区–出入境业务办理–点击“港澳商务备案”申
请注册及办理。并按地址邮递省公安厅车管部门签发的《广东省公安厅车辆及驾驶员驾车入出境批准通知书》复印件到我支队进行审核。审批通过后,请到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前台申请签注。
9.公安机关认为必需的其它材料。
请在网上申请成功后把以上申请材料速递到广州市解放南路155号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1201室收,并写上单位名称、速递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四)报备证年审及商务备案IC卡的换发、遗失补发及变更项目需提交的资料:
报备证及商务备案IC卡在有效期内,由于遗失损坏需要补办的,请提交由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的申请报告,速递至广州市解放南路155号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1201室,经批准可予换发与原签发的有效期、配额、人员相同的报备证及IC卡,如需年审和变更其它项目,请登录广州金盾网网上办事大厅申请办理,把相关资料速递到广州市解放南路155号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1201室。
(五)赴港澳从事商务活动的备案人员将按主次录入顺序审核备案;人员增改,可根据单位纳税(100万元人民币)、创汇(600万美元)、减免税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额度,在备案证上的有效期内给予1至2次变更次数。赴港澳从事商务活动的备案人员,在港澳进行商务活动期间,请遵守两地相关法律法规,如发现有违法违纪、从事与身份不符活动等情形的,将依法追究所在企业、公司责任。
(六)办理报备证和商务备案IC不收费(商务备案IC卡敬请妥善保管,若遗失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视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备案证审批时限为二十个工作日,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进行调查的,调查时间不计入办证时限。商务备案IC卡及备案证制作完成后广州香港签注办理,由EMS公司送证上门,EMS公司将按照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网上申请商务备案成功二个月内,未能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将取消当次备案申请。
港澳签注如何网上办理,港澳商务签注登记备案网上办详细攻略来咯!
什么是港澳商务登记备案?
港澳商务登记备案是企业人员赴港澳从事商务活动前需到公安出入境办理的一项业务。
如果你是法人代表港澳签注如何网上办理,港澳商务签注登记备案网上办详细攻略来咯!,未来还会有港澳商务活动,这项业务可以提前到窗口办理,当然如果您分身乏术,那小编今天进来分享一个妙招——网上办理。
商务登记备案窗口现场办理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有关登记证书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已提交五证合一新版工商营业执照或部分无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个体工商户不需提交)
3、税务登记凭证原件(已提交五证合一新版工商营业执照或部分无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个体工商户不需提交)
4、港澳商务签注单位登记备案申请表(法人签字盖章)
5、法人代表身份证件。
那如何进行网上办理呢?
划
重
点
进入温州公安公众号
首先进入温州公安–温警在线—-出入境业务,选择“港澳商务签注单位登记备案”
如您是初次使用“温警在线”平台的还需进行身份验证(只需认证一次,该平台现可以办理户籍、交管等百余项业务)
选择办理类型及办理窗口
选择办理的类型——法人代表办理,并输入企业信用代码,企业名称,选择办理的窗口(为方便您的后续服务QS200名校留学,请本地企业务必选择苍南县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哦)(该项业务窗口可由法人代表办理和其他人员代办港澳签注如何网上办理,但网上办理目前仅支持法人代表办理。)
上传相关材料
如统一社会信用码及企业名称输入无误,系统自动跳转到材料提交页。重点来了,网上办理无需提交繁琐材料,只需将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企业登记材料拍照上传即可,无需再填写港澳商务签注单位登记备案申请表(法人签字盖章),提交法人代表身份证件。
选择取件方式
广州香港签注办理,广州办理港澳其他签注(Q签注)攻略
㈥不在签注有效期内领取证件的,签注自行作废,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㈦内地居民在深圳或者珠海口岸出境时,发现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上签注信息资料制作有误,可以向深圳签证办或者珠海签证办申请换发相同签注。
㈧内地居民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在港澳地区遗失或损坏,可以通过香港或澳门中旅社向省公安厅深圳签证办或珠海签证办申请一次性有效入出境通行证返回内地。
㈨持逗留签注的内地居民在港澳逗留期间,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遗失或失效,可以通过香港或澳门中旅社向省公安厅深圳签证办或珠海签证办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
⑥急事急办
如果您遇到以下紧急情况,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前来办理加急申请:
㈠急需往港澳治病的,提供内地地级市以上医院的证明或病历。
㈡急需往港澳地区奔丧的,提交在港澳地区死亡证明以及身故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⑦办证时限
㈠ 首次申请、换发、遗失重新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15个工作日。
㈡ 已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办签注:10个工作日。
㈢ 备注:A.选择特快专递领证方式可以提前5天以上送证上门,特快专递营运商按市场标准收取费用。
B.取证日的计算方法:自申请后次工作日开始计算。
C.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进行调查补充材料的,调查时间不计入办证时限内。
⑧领证方式
选择特快专递的,由特快专递公司送证上门;选择回公安机关领证的,到原受理部门领取。 >>>办事部门:广州各区港澳通行证办理地点及电话
⑨办证收费
㈠往来港澳通行证:100元/本;
㈡一次有效其他签注:20元/项,二次有效其他签:40元/项。
⑩签注种类及有效期
其他签注(Q签注)分为3个月一次进入有效、3个月二次进入有效、1年一次有效、1年二次有效共4种,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
表格下载:广州港澳通行证申请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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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办理条件
㈠因治病、奔丧、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的。
㈡在澳门就学、就业的内地居民申请赴香港。
㈢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因私申请往来港澳地区。
㈣因其他事由确需要赴香港、澳门的。
②申请程序
照相——领表——填表——验表——交表——领回执——缴费——交缴费单——领证
③申请渠道
市属单位人员及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向市局出入境管理处提出申请;区(县)属单位人员及其他人员,向区(县)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④提交材料
请本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并回答有关询问。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㈠提交填写完整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1份,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光面彩色照片(相片大小:48×33mm广州香港签注办理广州香港签注办理,广州办理港澳其他签注(Q签注)攻略,头部长度:28-33 mm,头部宽度:21-24 mm)1张,及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回执。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签注的美国top30名校留学,提交照片1张。
㈡提交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的复印件,交验原件;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签注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提交有效的定居国外证明,护照复印件,交验原件。
㈢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团体及参照、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干部;非参照、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中层以上行政管理人员及部分重点部门(如涉密、财务等岗位)在职人员;各级金融机构、国有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中层以上人员,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中由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该企业从事公务的中层以上人员;各级部门认为应纳入国家工作人员管理的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提交单位意见;军人,由其所在部队或者工作单位按照人事或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意见。其他人员每次申请文化、体育、学术交流的,须提交单位意见。
㈣提交往港澳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A.解决法律事务的,提交仲裁、诉讼通知书复印件,交验原件。
B.学术交流的,提交单位申请报告,市级以上主管部门同意的证明,以及境外邀请书或通知书。
C.赴港澳治病的,提交内地市级以上医疗机构部门出具的需港澳治疗的证明以及相关病历。
D.赴港澳奔丧的,提交在港澳死亡证明以及其身份证明。
E.赴港澳应试的,提交应试证明书。
F.在澳门就学、就业的内地居民申请赴香港,须交验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在澳门就业的人员,还须提交在澳门就业单位派遣赴香港的证明。
㈤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办理赴港澳其他类签注的,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A.赴港澳探亲的,提交在香港、澳门定居、应聘工作、就学的配偶、父母或配偶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的居民身份证或在港澳就业、就学证明复印件,以及亲属关系证明;
B.赴港澳商务的,提交企业派遣函、工作证明;
C.因治病、奔丧、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的,须交验与申请事由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D.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须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