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内地在香港学习教师教育课程的“国优计划”研究生留在香港任教,支持香港试点高校的“国优计划”研究生免试认定并到内地任教。《通知》特别提出鼓励内地与香港“国优计划”研究生跨校学习、交流,重点支持内地“国优计划”研究生赴香港学习教师教育课程,在香港进行教育实践。鼓励内地在香港学习教师教育课程的“国优计划”研究生留在香港任教,支持香港试点高校的“国优计划”研究生免试认定并到内地任教。
鼓励内地在香港学习教师教育课程的“国优计划”研究生留在香港任教,支持香港试点高校的“国优计划”研究生免试认定并到内地任教。《通知》特别提出鼓励内地与香港“国优计划”研究生跨校学习、交流,重点支持内地“国优计划”研究生赴香港学习教师教育课程,在香港进行教育实践。鼓励内地在香港学习教师教育课程的“国优计划”研究生留在香港任教,支持香港试点高校的“国优计划”研究生免试认定并到内地任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