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5月6日起,赴港澳商务签注实行“智能速办”“全国通办”。持赴港澳商务签注人员在港澳停留期限由7天延长至14天。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醒,从新政实施(5月6日)后签发的商务签注每次可在港澳停留不超过14天;新政实施前受理的商务签注,在港澳停留时间仍为不超过7天。
自5月6日起,赴港澳商务签注实行“智能速办”“全国通办”。持赴港澳商务签注人员在港澳停留期限由7天延长至14天。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醒,从新政实施(5月6日)后签发的商务签注每次可在港澳停留不超过14天;新政实施前受理的商务签注,在港澳停留时间仍为不超过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