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理回报”的内容规定在2016年《民办教育促进法》修订前的法律、法规及规章,2017年新法施行后,民办教育机构事实上已无此项内容,但我们认为,讨论“合理回报”将有助于了解新法施行前民办教育机构赴港上市的路径,厘清目前在港上市民办教育机构的收入/收益来源,为将来赴港上市的教育机构提供借鉴。
关于“合理回报”的内容规定在2016年《民办教育促进法》修订前的法律、法规及规章,2017年新法施行后,民办教育机构事实上已无此项内容,但我们认为,讨论“合理回报”将有助于了解新法施行前民办教育机构赴港上市的路径,厘清目前在港上市民办教育机构的收入/收益来源,为将来赴港上市的教育机构提供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