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根据申报情况组织答辩评审,并确定资助本年度名单。优先选派申请赴QS世界排名前100的香港境内的高水平大学,且联合培养地点应为香港境内,不包含香港高校在内地设立的分校、研究院(所)。赴港博士生联合培养项目申请表.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