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870年代,哈佛大学法学院在兰德尔(Langdell)院长的率领下,创建了美国法学院JD标准课程体系,并率先使用案例教学法,开现代法学教育之先河。作为现代法学教育的先驱和最高学府,哈佛大学法学院是美国乃至世界各国政治家的摇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