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职业移民是一项耗时的过程,从资格评估到材料准备,到领馆流程再到登陆美国领取绿卡,每一步都需要时间,资格评估阶段精.准的人才定位,准备科学、全面的申请材料,进行移民请愿书的撰写的整个过程,都需要具备经验丰富的文案团队,需要功力深厚的移民律师才可以驾驭。以下是美国职业移民绿卡的流程的五大步骤:
第.一步:移民评估与文案制作阶段
第二步:I-140申请阶段
第三步:调整身份阶段
第四步:移民面试阶段
第五步:领取绿卡阶段
签约前评估→签约→准备材料→递交I140申请→I140批复→美国国家签证中心审理→体检→广州领事馆面签→批复→登陆领取绿卡
在大多数情况下,美国雇主并不承担呈请EB-1A的法定责任,你可能要说服雇主对你的申请提供帮助,比如提供公司文件证明是信誉卓著的组织,提供介绍发挥领导性或关键性作用的证明、证明申请受益人的工作贡献,介绍研究项目的成果及出具推荐信等等。
对于大多数有条件和能力的EB-1A杰出人才来讲,我认为自己呈请要比雇主呈请方便的多,因为进程是在你自己而不是雇主或雇主聘用的律师控制下。许多雇主会用他们常年聘用的律师,而公司聘请的大多数律师精于商业法和工作签证,并不是移民法,也很少做杰出人才类别。他们可能对诸如H-1B、L1之类的签证或劳工证程序较为熟悉,但EB-1A对他们来讲是陌生和复杂的美国杰出人才移民如何申请,EB-1A美国绿卡申请类别移民律师的作用,他们根本不想花太多的时间在上面。大多数的公司聘请的律师是商业律师,并不是专精EB-1A这样复杂绿卡申请类别的移民律师。
我们的美国移民律师对于办理美国人才绿卡积累了非常丰富的经验,保持着极高的成功率。如果您有意申请美国绿卡,可以联系我们,请关注厷众号“美国移民指导”与移民律师联系。我律所擅长并专注于美国杰出人才移民(EB-1A),为不同条件的客户提供美国移民方案规划、个性化订制,提供移民文案指导美国杰出人才移民如何申请,辅助移民条件资格提升,帮助各行各业的客户及家人拿到美国绿卡,只要你想移民美国英国G5院校留学,总有合适的方案适合你,请关注厷众号“美国移民指导”与移民律师联系。
美国杰出移民条件,申请美国绿卡的“杰出人才”评判标准是什么?
申请美国绿卡时,作为一类优先的“杰出人才“(EB-1A)项目,曾经备受中国科研工作者点赞,因为不需要排期。
尽管2018年开始,EB-1A的情况彻底扭转,出现了持续排期,且排期1.5年(表B);但仍有很多亮点,尤其是对于孩子即将到21周岁的申请人,这个仍是最重要的倾心。
什么是杰出人才 (EB-1A)?
根据美国移民法( & Act)第203(b)款(1)条(A)项定义,“杰出人才“(Alien of ,EB-1A),是 means a level of that the is one of that small who has risen to the very top of the field of .
即具有卓越专业能力,在其领域中属于少数的极顶尖人物之一。
移民法要求,杰出人才移民申请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申请人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领域里具有特殊能力;得到广泛认可,取得很高成就;并且享有国度级或国际性的声誉与成就,其成就和贡献在该领域达到最优秀。申请人被认为是该领域中出类拔萃的人物之一。
申请人在通过杰出人才项目获得绿卡后,将在美国继续从事其领域内的工作;
申请人的工作将对美国社会相关方面的发展带来极大利益。
“ 杰出人才“的具体评判标准是什么
上述法律条文只是提供了一个非常抽象的定义,并没有给出“杰出人才“的具体条件和衡量标准。
对于怎样衡量“杰出人才“,联邦院推出的移民法8 CFR 204.5(h)(3)提出了两个方面的评判标准,如下:
标准一,A one-time (that is, a major, award),
即申请人是否曾经获得过一项或一项以上重大国际知名奖励。
用标准一来衡量“杰出人才“美国杰出移民条件,申请人只需证明他/她曾经获得过一项以上的重大国际知名奖励。仅凭此项国际知名奖励,无须提供其它证据,即可满足“杰出人才“的标准。
什么样的国际奖项才是被移民局接受的重大国际知名奖励?
移民法并无确切定义或具体标准。通常来说,诺贝尔奖、奥林匹克奖牌、奥斯卡奖,以及国际重大发明创造,均可被接受为重大国际知名奖励。
标准二,满足移民法要求的十条标准中的任意三个条件。
并不是只有获得诺贝尔奖或奥林匹克奖之类的重大国际知名大奖的人才算是“杰出人才“。移民法提供了另外一种相对宽松的衡量标准,即申请人只需符合移民法要求的十条标准中的任意三个条件(at least three of the ),就可申请“杰出人才“移民。
移民法要求的十条申请条件包括:
1. or Award,“全国性或国际性奖项“。
of or or for .
申请人在其领域內,曾获得稍次一些的国度奖或国际认可奖项,证明在该领域內具有突出成就。
2. ,“受邀请专业协会会员资格“。
in in the field which of their .
此类专业协会由该领域的国度或国际专家评定具有杰出成就人士才能加入为会员。
3. About You,“媒体报道“。
about you in or major trade or other major media.
专业刊物及主要商业出版物,或主要媒体上发表过关于申请人及其相关工作的报导,或曾有重要媒体报导过申请人以及申请人在所属专业领域內的成就。
4. or ,“评审鉴定“。
Have been asked to judge the work of , or on a panel.
在其领域內,申请人曾经以个人或委员会成员身份担任评委,对其专业领域或其它相关领域內其它人的工作进行评审鉴定。
5. ,“原创性的重要贡献“。
, , , , or – of major to the field.
在其领域內,申请人曾经作出过学术研究或艺术上的独创、原创性的重要贡献。
6. ,“学术文章“。
of in or major trade or other major media.
在所属专业领域內的国内、国际刊物期刊或其它重要媒体上发表过的专业作品。
7. or ,“展览或展示“。
Work has been at or .
在国度级或具有较高声誉或较大影响的艺术展览会或其他场所上,举办作品展览或其他展示活动。
8./ Role,“领导作用/关键作用“。
of a or role in .
在重要组织、机构或者团体中担任主要领导或其它关键职务。
9. High ,“高薪“。
a high or other high in to in the field.
在相关领域内,申请人的薪资、报酬、或待遇高于其它同行。
10. ,“商业成功“。
in the arts.
在表演、艺术上获得商业方面的成功;并通过票房收入、影片、录音带、录影带、DVD等的销售量得到反映。
如果上述标准对申请人的职业不适用,申请人可以提交“类似材料“来证明自己的成就。
一类优先EB-1A(杰出人才)项目听起来高不可攀美国藤校留学,但如果申请人已经做了一些科研工作就可以满足这一条件;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者、教授、医生等特别容易满足其要求。
对于科研工作者或者医生来说,如果已经发表了6-8篇以上的SCI论文(不仅仅是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文章),就可以尝试提交EB-1A绿卡申请;并且如果第一次递交没有通过美国杰出移民条件,申请美国绿卡的“杰出人才”评判标准是什么?,可以再次提交。
条件差一些、或者为了双重保险的,可以同时递交二类优先(NIW)项目,从而获得更早的优先日期。
如果您有意向申请美国绿卡,但不能确定您的条件是否合格,可以与科领联系获得免费评估。
杰出人才移民美国申请流程,详解美国移民中的亲属移民和职业移民
依照美国移民归化法,取得美国绿卡的4种途径
(1)亲属移民
(2) 职业移民
(3) 政治BI HU移民
(4) 抽签移民
这里PKF深圳办公室先为大家详细解读下亲属移民和职业类移民;
【亲属移民】
必须有亲人是「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者」,且愿意为你提出绿卡申请。(申请人: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人,受益人:外籍亲戚)
●美国公民:可为父、母、配偶、未婚或已婚子女、兄弟姐妹提出绿卡申请
●绿卡持有人:可为配偶、未婚子女提出绿卡申请
★亲属移民分为两种亲属关系:
(1) 直系亲属:无名额限制
●每年核发的签证数额不受限制,无须排队,仅需等待政府处理时间,因此速度最快。
●直系亲属的身分包含:
1.美国公民的配偶
2.年满21岁美国公民的父母
3.美国公民的未满21岁未婚子女
(2)优先类亲属:有配额排期限制
●按照亲属关系远近,可细分为四类优先级(FB-1 ~ FB-4),每个优先类别每年皆配有固定名额,因此取得速度不一定。优先类别越高则能越缓存得绿卡申请资格。
●当该优先类别的名额用完时,就要等待明年额度,亦即俗称的排期;若上一优先类别的名额有剩,则会转入下一优先类别在同年度内使用。
●四类优先级为:
FB-1第一类优先:美国公民的年满21岁未婚子女
FB-2第二类优先:
─FB-2(a)绿卡持有人的配偶及未满21岁未婚子女
─FB-2(b)绿卡持有人的年满21岁未婚子女
FB-3第三类优先:美国公民的年满21岁已婚子女及其配偶与未满21岁未婚子女
FB-4第四类优先:年满21岁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与未满21岁未婚子女
亲属移民的几点注意:
●申请人须年满21岁,且须出示经济能力书面担保(或其他家人辅助证明)。
●美国公民只能为自己父母申请绿卡杰出人才移民美国申请流程,详解美国移民中的亲属移民和职业移民,公婆或岳父母不行。绿卡持有人则无法为父母申请。
●美国公民的兄弟姊妹是可申请移民的最远亲属关系,排期也最长(约10年),而叔伯姑舅等近亲则是不能申请绿卡的。
●若受益人当初是持观光签入境美国杰出人才移民美国申请流程,建议入境约3个月后再进行绿卡申请,申请时即使I-94已过期也没有关系,不会有罚款发生。
【职业移民】
职业移民是以职业为诉求申请美国移民,分为五大类(EB-1 ~ EB-5),而每一类又再细分为不同职业类别。有些是可以自己提出申请,有些则须由美国雇主为你提出移民申请。
★职业移民的五大类
第一优先│EB-1杰出人才:具特殊能力之杰出教授与研究人员及跨国经理人
第二优先│EB-2专业/技术人才:高等学历或拥有特殊能力的专业人士
第三优先│EB-3技术/非技术劳工:技术性劳工、专业人士与其它合格劳工
第四优先│EB-4特殊人员移民:特殊种类职业移民,如宗教人士
第五优先│EB-5投资移民:就业创造移民
★EB-1杰出人才
●EB-1优势在于无需提出劳工证 ,大幅缩短时间。
●每年美国全球职业移民签证配额的28.6%(约4万个配额),另加上未用完的特殊移民和投资移民的签证配额,都会用于EB-1移民。
●EB-1可细分为三种分类:
─ EB-1(a)专业领域杰出人才
●条件较严苛,受益人须证明自己在其领域内所获得的杰出成就(如获得国家大奖、显著贡献、在主要刊物发表学术文章等),且希望未来能将此专业贡献于美国,如艺术、科学、教育、商业、体育领域。
●申请时无须在美有具体工作职位,但申请批准后,受益人须进入美国并在申请的相关领域内工作。
●不需申请劳工证(PERM),也无需要美国雇主支持。
─ EB-1(b)杰出教授/研究人员
●受益人须在某特定科学或学术领域的杰出教授和研究人员,且享有声誉或获得国际认可。
●受益人须拥有至少三年的相关研究经验或教学经验。
●不需申请劳工证(PERM),但须有雇主提供具体工作职位,并在I-140申请中作为申请人。
─ EB-1(c ) 跨国公司主管/经理
●适用跨国公司的高端管理人员移民到美国。
●过去三年中,受益人必须在美国雇主的海外机构(如母公司、子公司或者分公司)工作过至少一年,且受益人必须在美国从事经理/管理工作。
●雇主必须在美国境内及美国以外的国家进行业务运营。
●雇主必须在美国已经存在至少一年,方能帮L-1持有人或海外公司主管申请。
●不需申请劳工证(PERM),但须有雇主提供具体工作职位,并在I-140申请中作为申请人。
★EB-2专业/技术人才 (PERM / NIW申请)
●占每年美国全球职业移民签证配额的28.6%(约4万个配额),EB-1剩余名额会用于此。
●受益人须拥有硕士以上学位,或拥有学士学位与至少5年的相关工作经验,在有美国雇主支持的情况下,透过征人活动找不到恰当美国人来做此份工作,则可透过EB-2方式提出绿卡申请。
●需有雇主提供具体工作职位和劳工证(PERM),并在I-140申请中作为申请人。
●以下例外情况无须申请劳工证,亦可用EB-2申请绿卡:
(1)获得基于国家利益的豁免(NIW):受益人自行提交I-140,在EB-2中广泛被使用。
●EB-2算快速,但仍需视出生地而定。中国大陆、印度及墨西哥出生的外籍人士从申请到批准大约需要2至3年时间,其他地方出生的申请人约需几个月至1年左右 。
●利用EB-2申请绿卡的人数为大宗。
★EB-3技术/非技术劳工 (PERM申请)
●占每年美国全球职业移民签证配额的28.6%(约4万个配额),EB-1和EB-2的剩余名额会用于此。
●EB-3包括三个具体分类:
-熟练工人( ):受益人须能胜任至少需两年培训或工作经验的工作。
-拥有学士学位的申请人。
-非熟练工人( ):受益人能胜任不需两年培训或工作经验的工作,名额数不得超过10,000个。
●受益人若不符EB-2的学经历要求,但有美国雇主支持的情况下,且透过征人活动找不到合适美国人来做这份工作美国藤校留学, 则可透过EB-3方式提出绿卡申请。
●大部分只有大学学位,或无学位只有工作经验,或无工作经验要求的工作,都可提出EB-3申请。
●需有雇主提供具体工作职位和劳工证(PERM),并在I-140申请中作为申请人。
★EB-4特殊人员移民
●约占每年美国全球职业移民签证配额的7.1%(约1万个配额)。
●EB-4受益人须要获得I-360申请的批准,但美国政府的海外雇员则是使用DS-1884申请。
●EB-4的几种具体情况:宗教工作人员(如牧师等)、美国政府的特殊海外工作人员、前巴拿马运河公司工作人员、国际组织退休工作人员、国际组织工作人员家属等。
★EB-5投资移民
●约占每年美国全球职业移民签证配额的7.1%(约1万个配额)。
●目标就业区(TEA区):美国移民局指定的乡村地区或失业率高的地区,最低投资金额为80万美元
非目标就业区(非TEA区):不符合美国移民局TEA区标准的城市,最低投资金额为105万美元
签证预留通道
乡村地区投资人(Rural):20%配额,即每年约2,000张签证
高失业地区投资人(High ):10%配额,即每年约1,000张签证
基础设施项目投资人():2%配额,即每年约200张签证
●目前新政无排期问题,约一到两年可拿到临时绿卡。
【职业移民比较】
需靠雇主申请:EB-1(b)、EB-2、EB-3
可自己申请:EB-1、EB-2 (NIW)、EB-5
●大部分留学生与旅美工作的人是以EB-2 或 EB-3去申请绿卡资格。
●通过「工作」去申请绿卡的关键在于「雇主意愿」与「公司稳定性」
(1)若没有雇主愿意担保,你就无法申请绿卡,除非你是属于EB-1、EB-2 (NIW)、EB-4、EB-5就可以自行申请免雇主担保。
(2)当你提出绿卡申请后,该期间到提出 I-485 调整身分之间是不可更换雇主(特殊状况除外),就算转换雇主也必须要优于原雇主开出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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