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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出人才美国移民的,总结美国EB-1A杰出人才移民审理过程中的那些重要法律依据!

自2019年以来,越来越多的人反映,美国杰出人才移民(EB1A)审批趋于更加严格。今天我们就从相关法律入手,谈谈杰出人才移民的相关要求。。INA是国法,是指导司法部、USCIS乃至每一个IO进行移民审查的最高纲领。从法律条款的角度去理解EB1A杰出人才移民的申请要求,是最直接、最客观的方式。

自2019年以来,越来越多的人反映,美国杰出人才移民(EB1A)审批趋于更加严格。这可能同EB-5排期的停摆,EB1A申请人的数量骤然上升有一定关系;同申请人本身的条件相关;也和代理律师的水准和递案材料质量有关……但关键还是要深入了解,移民局到底是如何审批一个EB-1A的申请案呢?

今天我们就从相关法律入手,谈谈杰出人才移民的相关要求。

移民法,属于联邦法律。移民局审核官员(简称ISO或IO)在审理每一个杰出人才申请案时,都是依据现行统一的联邦法律和移民局内部指导规章来审理的。这主要包括:

·移民和国籍法( and Act,简称INA),

·《联邦法律汇编》(Code of ,简称CFR),

·《审裁官现场作业手册》(’s Field , 简称AFM ),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政策手册 ( ),

·同时也要依据移民局随时通过的政策备忘录( )。

同时杰出人才美国移民的,总结美国EB-1A杰出人才移民审理过程中的那些重要法律依据!,移民局为了提高审批效率英国G5院校留学,规范操作程序,统一制定了I-140全国标准操作程序(I-140 ,简称SOP),以确保无论管辖范围如何,申请人都能获得一致的处理。

移民和国籍法(INA)

INA,又被称为麦卡伦 – 沃尔特法案( – bill, No. 82-414),创建于1952年。多年来,该法案已经多次修订,仍然是移民法的基本组织。

INA分为标题(),章()和节()。虽然它是一部独立的法,但该法也包含在《美国法典》( Code ,简称U.S.C.)中。U.S.C.是美国所有法律的集合。它按一般字母顺序排列出五十多个主题标题。其中第八标题涉及 到 “外国人和国籍” ( and )。美国移民局(USCIS)目前隶属于司法部。INA的执法权属于司法部长,在司法部长的授权下,USCIS实际成了INA的核心执法机构。换句话说, 司法部长授权移民局长实施执行INA 。INA是国法,是指导司法部、USCIS乃至每一个IO进行移民审查的最高纲领。

移民和国籍法第203(b)(1)(A)条款及美国法典8U.S.C. § 1153(b)(1)(A)条款是这样描述杰出人才移民类别申请的:

(A) 具备杰出能力的外国人-如果一个外国人可在此分段描述:

1.该外国人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上具备已经通过广泛文件证明出持续获得国家范围或国际上赞誉以及取得的成就已经获得领域内认可的杰出能力。

2.该外国人寻求来美在具备杰出能力的范围内继续工作。

3.该外国人进入美国预期将实质性利益美国。

联邦法律汇编(CFR)

联邦法律汇编源于1935年国会制定的《联邦公报法》( Act,FRA),当年成立的联邦公报局( of the )杰出人才美国移民的,除联邦假日外,每日出刊政府公告。1937年开始,联邦公报局每年开始将已经法典化的规则分类整理出版一份年刊做更新,即《联邦法律汇编》(Code of , 缩写:CFR)。《联邦法律汇编》每一项法规都带有编号,所以当你看到带CFR编号的规则,它就已经成为美国国家法律。

例如联邦法律汇编8C.F.R. § 204.5(h)条款是这样描述的:

(g) 初始证据—

(1) 总则。本部分规定了各种以职业为基础移民类别对初始支持文件的具体要求。一般而言,这类文件的普通清晰复印件(劳工部颁发的劳工证明除外)对于初始提交和批准将是可接受的。然而,在总监的自由裁量权下,在个案中也可能需要原始文件。有关证明符合资格的经验或培训方面的证据要以现任或前任雇主或培训人的信件形式提供,并应包括写信人的姓名、地址和职务名称,以及对该外国人履行的职责或受到的培训的具体描述。如果此类证据不可得,有关该外国人的经验或培训的其他证明文件也将被考虑。

8C.F.R. § 204.5(h)条款是这样描述的:

(h)具备杰出能力的外国人

(1) 一个外国人,或任何可以代表该外国人的人,可以在移民和国籍法案203(b)(1)(A) 类别下,作为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上具备杰出能力的外国人,提交I-140 签证呈请。

(2) 定义。在本章中用到的:杰出能力意味着专门知识或技能达到的水平可以显示出个人是一小部分比例已经上升到所致力领域十分顶层位置的人士之一。

(3) 初始证据。具备杰出能力外国人的呈请必须伴以该外国人已经持续获得国家范围或国际上声誉和他 / 她的成就已经被所处专长领域认可的证据。这样的证据需包括一次性成就的证据(就是一项主要的、国际认可的奖项)或下列中的至少三项:

1.在本人努力的领域,因杰出而获得次一级国家范围或国际上认可的名次或奖项的证据文件;(注:“次一级” 是指同上述条款(3)中“一项主要的国际认可的奖项”相比。)

2.本人寻求分类领域内,需取得杰出成就和经学科或领域内受认可的国家或 国际专家评审方能加入的协会会员资格的证据文件。

3.在专业、主要行业或其它主要媒体上关于该外国人的出版材料,与所寻 求分类领域内该外国人的工作相关。这样的证据应该包括材料的题目、日期、作者和 任何必要的翻译;

4.单独或在小组中,作为对所寻求分类相同或相关领域内其他人工作评审者的参与证据;

5.外国人在领域内意义重大的原创性科学、学术、艺术、体育或与商业相关贡献的证据;

6.在专业、主要行业出版物或其他主要媒体上,该外国人领域内学术文章作者身份的证据;

7.该外国人领域内作品在艺术性展览或展示上展出的证据;

8.对具备卓越声誉组织或公司,该外国人已经履行了领导性或关键性角色的证据;

9.与领域内其他人相比,该外国人已经掌握了一份高工资或其它显著高服务酬劳的证据;或

10.票房收入或纪录,磁带,唱片,或影片销售显示出在表演艺术上获得商业成功的证据。

(4) 如果以上标准不易适用于受益人的职业,该呈请人可以提交类似证据来证明出受益人的资格。

市场上各种渠道有很多不同版本对上述十项证据要求的中文翻译,有许多不严谨,更有一些甚至偏离原意。事实上,法规中每一个字都不是平白无故的摆设,对法规细微要求的透彻理解是申请人或代理人携手成功的第一步。以上的翻译是我们基于多年对移民政策法规和审批的深入研究,并严格按法规原文逐字核对后对外公布的严谨表述。此外, 对于以上证据,移民局认为重要的是证据的质量和水准,不仅仅是数量。

审裁官现场作业手册(AFM)

美国移民局审理各类申请案的审核官员人手一份内部《审裁官现场作业手册》( ’s Field , 简称AFM ) 。这是一本完整的细致描述各类申请案如何审裁的政策和程序的工作手册。USCIS定期更新AFM,以纳入通过法律,法规,政策备忘录或任何其他相关出版物制定的新政策和程序。USCIS官员必须遵守AFM中规定的政策履行职责。

在AFM中,移民局官方对指导IO审理EB-1A申请案有一些提示,例如:

·为支持呈请而提供的证据不需要特别使用“杰出”()一词。相反,这些材料应当是显而易见地展示出申请人对该领域的贡献是符合资格的。

·尽管法规中一些条款偶尔使用复数,例如获奖、展览,但完全有可能在该项中提供单个证据就足够了。另一方面,提交大量证据文件也可能并没有包含足以证明出申请人资格的有说服性的证据。为支持呈请而提供的证据必须证明出申请人“是一小部分比例已经上升到所在领域极顶层位置的人士之一”。

·申请人在某一特定证据领域可能比某些其他证据领域更强;然而,总体印象应该是他或她是杰出的。要记住,你不能预判你认为该申请人应该能够提交的证据类型,而没有见到这一类证据就拒绝该申请。例如,你可能认为如果他是杰出的,那么应该有关于他工作的报道文章。但是,如果符合三项条件的证据已被提交证明出他事实上是杰出的,你就不能因为没有媒体报道文章而拒绝申请。对呈请的批准或拒绝必须基于提交证据的类型和质量,而不是基于你认为应该有的证据。

·如果你需要要求提供更多的证据,你应该提供一些在已提交的证据中存在的缺陷的解释,如果可能的话,提供一些呈请人可以用来证实呈请中陈述的有说服力证据的例子。如果呈请人提交了他认为可以证明出杰出能力的证据,而你仅仅是重申证据要求或仅是说提交的证据不充分,这将不会给呈请人克服缺陷提供任何明确指导。

杰出人才的移民申请,第一个是法规字面层面的审批,主要看客观证据是否扎实、过硬;另一方面,是审核者在其“自由裁量权”下的主观裁定。但这种主观裁定,也不可以天马行空,移民局还是有一些“条条框框”,确保审核标准的一致性。当然,在具体审理中,也确实存在不同IO裁量尺度有宽有严的问题,只要是人审理,这就永远无法避免。而作为代理律师能够做的,就是尽最大限度,把案子做严谨、扎实、牢靠。

政策手册( )

USCIS负责对美国的移民政策进行了全面审查,以提高质量,透明度和效率。通过广泛和持续的审查,USCIS创建了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政策手册 ( ),这是美国移民局集中的在线移民政策存储知识库,终将取代《审裁官现场作业手册》、USCIS移民政策备忘录站点和其他政策知识库。USCIS政策手册致力提供政策的透明性,包括易于理解地概述政策,同时还提高对政策认知的一致性,质量和效率。USCIS政策手册包含USCIS的官方政策,所有USCIS官员在履行职责时必须遵守。

政策备忘录

美国移民局随时还会通过带编号的政策备忘录发布对《审裁官现场作业手册》和《政策手册》的修改和完善。各种政策和程序备忘录为USCIS审裁官员处理申请和呈请移民利益提供指导,同时保护国家安全。在使用政策备忘录文件时,要注意版本更新标记印章,看是否属于最新,是否已经纳入《政策手册》或已被替代。政策备忘录通常用于培训和指导USCIS人员履行与申请和呈请裁决相关的职责,这也是作为从业人员每天要注意的。

从法律条款的角度去理解EB1A杰出人才移民的申请要求,是最直接、最客观的方式。如何在此基础上,收集有利的证据材料,将现有的材料以最精准的方式呈现,需要申请人和代理律师团队的共同配合。

美国 杰出人才移民吗,想全面了解EB-1A杰出人才移民?看这篇文章就够了

移民美国的方式有很多:亲属移民、投资移民、职业移民……

近几年,无需投资、一步到位拿美国永久绿卡、最受美国欢迎的移民类别EB-1A杰出人才,逐渐走进中国人的视线,成为移民美国新的选择。

今天小编做个综合盘点,让大家全面无死角的了解这个快速移民美国的方式——EB-1A杰出人才移民。

什么是美国杰出人才?

美国移民法( & Act)第203(b)款(1)条(A)项的定义,“杰出人才”(Alien of ,简称EB-1A),又称特殊技能人才,是“具有卓越专业能力,在其领域中少数的頂尖人物之一”。

移民法规定,符合杰出人才的外国人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1.申请人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领域里具有特殊能力,得到广泛认可,取得很高成就,并且享有国家级或国际性的声誉与成就,其成就和贡献在该领域达到顶峰。申请人被认为是该领域中出类拔萃的人物之一;

2.申请人在获得杰出人才绿卡后,将在美国继续从事其领域内的工作;

3.申请人的工作将会对美国社会的相关发展,带来极大利益。

谁可以申请?

EB-1A对申请人无年龄、学历、行业限制。“杰出人才”范围包括科学、艺术、教育、商业和体育五大类。

不论你是科学家、研究员,还是画家、书法家、舞蹈家、音乐家、影视导演;还是各级特级教师、教育理论家;杰出企业家、工商人才、广告策划专家;还是着名运动员、教练员……

无论哪个专业,只要在本行业有一定贡献或者比其他人成就更突出,就有资格申请杰出人才移民。

杰出人才 (EB-1A) 具体要求

美国移民法律条文只提供了一个非常抽象的定义,并没有给出“杰出人才”的具体条件和衡量标准。

对于如何衡量“杰出人才”,联邦院新推出的移民法8 CFR 204.5(h)(3)提出了从如下方面的衡量标准:申请人是否曾经获得过一项或一项以上的重大国际知名奖励(a one-time (that is, a major, award));

用这种种标准来衡量“杰出人才”,申请人只需证明他/她曾经获得过一项以上的重大国际知名奖励。仅凭此项国际知名奖励,无须提供其它证据,即可满足杰出人才的标准,轻而易举地移民美国。

至于什么样的国际奖项才是被移民法接受的重大国际知名奖励,移民法并无确切定义或具体标准。一般来说,诺贝尔奖、奥斯卡奖、奥林匹克奖牌或奖杯,或国际重大发明创造,则可被接受为重大国际知名奖励。

但是,并不是只有获得诺贝尔奖或奥林匹克奖之类的重大国际知名大奖的人才算是杰出人才。

移民法提供了另外一种相对宽松的衡量标准,即:

申请人只需符合移民法规定的十条标准中的任意三条,就可申请杰出人才移民。

★获得过国家级或国际性奖项;

★ 专业协会会员;

★媒体报道过申请人及其成就;

★在所在领域担任过评委;

★ 在所在领域,做出过独创性、原创性的重要贡献;

★刊物期刊等重要媒体上发表过专业作品,如学术论文、书籍、学术文章等;

★举办作品展览或其他展示活动;

★ 在工作机构、专业组织担任重要职务;

★薪资、报酬或待遇远远高于其他同行;

★在表演、艺术上获得商业方面的成功,有票房收入、DVD 等的销售量证明

除此之外,外国人还需证明移民法规定的另外两个条件,即申请人在获得杰出人才绿卡后QS200名校留学,将在美国继续从事其领域内的工作;并且,其工作将会为美国带来实际利益。

EB-1A有什么优势?

1.不限行业和职业

2.无需投资,无风险,快速审批,费用低

3.无需雇主,无年龄和学历限制

4.一人申请,全家(本人、配偶和21周岁以下子女)直接获取永久绿卡

5.子女可免费进入美国公立学校,享受美国优质教育,全家享医疗,福利

6.最受美国政府欢迎的最高级别移民类型

你需要了解的还有这些

Q1:按照申请EB-1A杰出人才的10条评估标准,我自己评估起来为何与你们的评估结果不一样?

澳星团队根据多年申请经验,站在移民局官方的角度来对客户进行完整评估, 所以会和客户自身的评估会有很大的不同。

Q2:需要多少投资款才能申请EB-1A?

EB-1A跟EB-5不一样, 不需要50万美元投资款, 因此也无须承担任何项目风险。

Q3:可以同时递交杰出人才EB-1A和杰出教授/研究人员EB-1B的申请吗?

可以。一般情况下,其中一项申请会早于另外一项获得批准。若两项申请中有一个被拒签,另外一个还是有获得批准的机会。

Q4:发表几篇文章才能申请EB-1A?

移民法及相关规定并没有关于发表文章数量的规定。移民局会区别对待每一个具体案件。发表文章的数量只是衡量标准之一美国 杰出人才移民吗,想全面了解EB-1A杰出人才移民?看这篇文章就够了,并不是申请EB-1A的明文要求。

Q5:EB-1A是否需要提供推荐信?

是的。推荐信是EB-1A申请中很关键的一部分。由申请人所在领域内的专家或其他相关的权威人士出具推介信件最具说服力, 用来详细说明EB-1A申请人的能力和贡献。

Q6:请谁来帮我写推荐信比较适当呢?

推荐信应该由相关专业领域内的专家或学者出具。通常美国 杰出人才移民吗,可以是过往雇主、教授、合作方、或者同行、同领域认识的其他人来出具推荐信。

Q7:我没有雇主帮忙申请, 可以自行申请EB-1A?

可以。EB-1A不需由雇主提出申请。

Q8:透过EB-1A办理美国移民, 多久可以拿到绿卡?

一般1-1.5年可以拿到美国绿卡, 并且是永久绿卡, 而非2年期条件绿卡。

EB-1A“杰出人才”移民,无需投资,只要有“才”,就可以省“财”!

美国杰出人民移民,美国EB1A&NIW 特殊客户案例分享

作为美国移民周期短、风险低、成本低的人才特有的快速通道,越来越多的美国移民申请人开始关注EB1A和NIW美国杰出人才移民。最近看到很多环球的客户纷纷收到了获批通知,但有人欢喜有人忧~

我的教育背景/身份性质/工作经历等,好像有点特殊哦,也能申请嘛?

纵观过去我们的成功经验,有敏感背景的客户都申请成功了,今天就给大家分享几个这类客户的申请经历。

首先美国杰出人民移民,美国EB1A&NIW 特殊客户案例分享,要给大家介绍下申请流程&每个阶段的关注重点

美国EB1A和NIW项目,流程比较类似,都是2个审理阶段,分别是I-140申请阶段和移民签证申请阶段。

I-140申请阶段:

怎样才能申请呢?

移民局的官方说法是申请人要有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展示自己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等方面的非凡能力。

怎样说明你有“非凡能力”呢?(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申请人有国际公认的重大奖项(如申请人曾经获得奥运会金牌,奥斯卡奖,普利策奖,诺贝尔奖,格莱美奖等等),那就可以直接申请;

二,申请人的标准满足移民局官网标准中10项中的3项,就可以申请

移民签证申请阶段:

140审批通过之后,就到了移民签证申请阶段美国藤校留学,这个大阶段可以细分为两个小步骤:NVC阶段和面试阶段。这两个阶段主要考察的是

一,申请人的行业、身份背景是否对美国国家安全造成影响;

二,申请人是否有重大传染性疾病,是否会对美国的公共卫生安全造成影响。

客户的背景审查主要集中在第二阶段!也就是在移民签证申请阶段~

发现申请阶段审查没那么严格,是不是不那么慌了?

近期我们环球面试通过的2组(拥有特殊背景的)客户成功案例,

客户A,申请美国NIW项目

经历28天的行政审查之后,于2023年4月20日顺利通过移民签证面试,获得移民签证!

客户背景:

担任某大型国企的人工智能能源主任工程师,博士学历,党员身份。

环球美国高技术专业团队分析,客户具有以下3个敏感的信息点:

第一、特殊公司性质。

国企一般来说都是政府控制的,由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这种情况,移民局比较关注的点在于:这类申请人单位性质过于特殊,申请人赴美利益不容易体现;

第二、特殊行业

客户研究人工智能方向,属于能源行业,能源行业属于国家核心行业。由于新冠疫情大流行后经济迅速反弹,2021年能源市场开始趋紧,2022年俄乌战争爆发后,局势急剧升级,发展成全球性能源危机。面对当前紧张的国际形势,能源行业在美国相对看重。

第三、特殊身份。

党员,即政党的成员,是赞同中国共产党的纲领、遵守中国共产党的章程,自愿加入该党的成员。

针对以上三个点,环球项目部制作了专业且详细的应对方案:

第一、项目部深挖客户背景,发现客户曾在美有过工作和学习经历。环球美国高技术项目部头脑风暴、加班加点,从为数不多的材料里放大客户与美国的关系,为客户撰写了一整套个性化的申请材料!

第二、在为客户撰写行业相关内容时,项目部认真修改每一份文件,尽可能把客户的行业往大的方向上概括,弱化一些高敏感的词汇;

第三、关于身份,项目部为客户撰写了贴合实际的声明,综合分析了自己的情况,同时强调了客户对美国社会的认知和了解。

经过这一波巧妙的文案化解,最终客户顺利通过移民签证面试!

客户B,申请美国NIW项目

在2023年3月21日就顺利通过移民签证面试啦!

客户背景:

担任通信工程高校教授,拥有党员身份,并且曾就读于某国防七子学校

环球美国高技术专业团队分析,客户具有以下3个敏感的信息点:

第一、特殊身份。

第二、特殊行业。

客户研究通信工程方向,通信工程属于电子信息类子专业,属于核心领域,美国会对这一类的行业相对关注。

第三,特殊毕业院校。

国防七校,又名“国防七子”。有两个版本,一指1961年划归国防部国防科学技术委员会管理,被确定为国防工业院校的七个学校 ;二指2017年工业与信息化高校联盟成立大会的成员高校,工业和信息化部直属高校,称为“工业和信息化部高校联盟” ,“G7联盟” 。

针对以上三个点,环球项目部制作了专业且详细的应对方案:

第一、关于工作情况,项目部重新帮客户撰写了相关简历。在简历里,我们强调了客户在高校内承担的主要是教学任务,更多突出了客户在指导学生毕业设计、撰写科研论文、参加学术活动等方面的经历美国杰出人民移民,强化了客户的各项成就,突出客户的优势,凸显了对美带去的国家利益。

第二、项目部经过对客户教育背景的详细了解,帮助客户在学习经历上做了一些风险规避,与敏感专业做了区分。

最终,面试官对客户过往履历以及面试材料表示十分认可,仅面试了10分钟,当场通过!

上述案例分享中,很大一部分程度上说了在准备文案材料时环球项目部是怎么做的。

最后关头面试阶段,环球也给客户提供了贴心服务:

首先,项目部会先与客户进行电话沟通

接着,项目部会针对客户情况,与客户进行深入详细沟通,给予客户专业的建议,帮助客户进行面试风险规避。

然后,项目部会协助客户准备齐全的全套面试材料。对客户进行面试全流程详细的指导:包括面试现场的流程讲解,过往面试客户的情况分享等等。

最后,针对客户情况,进行1对1个性化的线上面试模拟以及模拟面试话术的辅导,让客户充分准备后再上战场,全力协助客户通过移民签证面试!

目前,世界各国人才均在申请美国高技术移民,早申请、早获批、早排队。办理美国高技术移民,就选择环球,环球助您一步到位拿美国永久绿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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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angzai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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