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通过一系列微信公众号文章分析美国移民局最近公布的EB-1A杰出人才和NIW国家利益豁免绿卡案例,包括批准的和被拒的,用实例说明EB-1A和NIW的标准和条件要求,说明怎样可以有利于申请批准,怎样做是不够的。关于EB-1A杰出人才和NIW国家利益豁免的更多背景知识请参见我们微信公众号的其他文章(目录在),以及我们的视频
此前的五篇文章分别讲了一位做,,,和一位,和我们新未名律师事务所在2020年上诉到AAO以后为一位
本文讲美国移民局最近(2020年夏天)公布的另外两个EB-1A杰出人才批准案例。其中一位申请人是律师,另一位申请人是音乐家。 如我们看到,专业领域不是问题,不是说“因为美国已经有很多律师了”,或者“搞音乐对美国利益没有直接帮助”,就会影响到绿卡申请。只要申请人有足够资质/成果/能力,做的工作(可以是科研类,工程类,医学类,也可以是商业类,体育类,艺术类等等)被认为重要/有用,申请就有机会批准。我们新未名律所最近为很多客户,包括从中国提交申请,在中国的大学,研究单位,医院,非盈利组织,和公司工作的各种科研人员,教师,专业人士,工程师,医生,和商业人士,取得了EB-1A和NIW批准。最近国际形势和中美关系的动态,包括对一些签证的临时限制,没有影响到这些绿卡申请。我们律所成功批准的EB-1和NIW客户里面,也有从美国境外申请的法律专业人士,在美国专利律师事务所工作的专利代理人,在美国的小提琴演奏家,和从美国境外申请的乐队鼓手等等。
根据美国移民法INA 203(b)(1),EB-1A绿卡的原理是:申请人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领域拥有了持久的全国或国际声誉,在本领域被广泛承认,有书面证据支持。申请人计划将来在美国继续做本专业相关工作,并且这一工作对美国的国家利益有利。这个原则比较笼统。因此,美国政府在联邦法规Code of 里面又具体提出,申请人一般需要满足以下十项条件中的至少三项,8 CFR 204.5(h)(3),包括:
注意!仅仅机械地满足以上的至少三项条件是不够的。移民局还要考察总体条件杰出人才移民 条件,律师和音乐家申请杰出人才绿卡获批,从移民局案例讲解绿卡条件(六), of the ,做出最终判断,final . 这是美国移民局在过去十年里面依据联邦法院的判例 v. USCIS而发展出来的的“两步法”流程。
移民局提到,证据材料的质量和数量同样重要,truth is to be not by the of alone but by its ;会考虑每项证据的相关性,可靠性,和价值,包括单独考虑以及合并在一起检查:[we ] each piece of for , value, and , both and the of the of the , to the fact to be is true.
具体到这个案例里面的音乐家申请人(),他同时也是音乐制作人(music ),曾经是一家唱片公司的经理,计划将来在美国继续从事音乐表演和制作的工作。移民局发现,这位音乐家满足“媒体报道”,“评判他人工作”和“作品展示”这几项条件,因此符合EB-1A 的十项条件里面至少三条(音乐家自己还报了“获奖”这一条,但是移民局上诉办公室没有讨论,认为有三条就够了)。
关于媒体报道,申请人提供了网上文章和自媒体报道,因此在初审时被移民局认为“这些是网上帖子,不算媒体报道”。但是,移民局上诉办公室发现,申请人还提交了关于他自己和他的工作的主流报纸文章,the about the and to his work which were by major and ,因此就符合条件。关于评判他人工作,这位音乐家曾经在一个短片电影节作为(音乐片的)三个评委之一,评判的音乐视频是他的专业领域所在,这就够了。评判工作本身(包括活动的级别,参赛者的水平等等)不需要是“有国家级水平的”:The does not need to that his are a level “ with or ” in order to the plain of this . 关于作品展示,移民局起初认为,这一条是给视觉艺术的(比如绘画,雕塑),不适用于表演艺术(比如音乐,舞蹈,戏剧)。
上诉办公室(AAO)纠正了移民官的错误,指出:The only that the work be a given ’s own work and the at which the ’s work was by or . 这一点对音乐,电影,戏剧,歌唱,杂技,魔术等表演艺术的申请人很有用。我们新未名律所就曾经为电影化妆师取得过EB-1A杰出人才批准。 or meet the plain of this , and the that he and his bands have for at many music .
对于两步法的第二步,final , 移民局指出,这位申请人小时候是电台DJ,高中以后(可能没毕业)入行,在十几年前有一些媒体报道(过去很久的报道仍然可以用)QS100名校留学,有一些唱片,参与的电影被提名格莱美奖( award)。后来他还兼做音乐制作人,参加过各地的音乐节,和其他人一起为流行的video games游戏配过乐。近年来,四十多岁的他还当过流行电影的音乐顾问,为别的格莱美获奖者出过唱片,这些工作在NPR等媒体上被报道过。申请人计划到美国以后为上面的片子配乐,并继续参与制作新唱片。因此,based on the of the ’s and , 移民局认为the has his as a and and that he is as a “ of work in the field.” 注意,年龄大了以后和年青时做的工作不需要一样,只要还是这个领域的就可以。这对于运动员(专做教练或者开训练馆),歌舞演员,武术教练,棋手,模特等等都可以适用。
律师申请人呢?她来自于委内瑞拉,满足“评判他人工作”,“发表专业文章”,和“担任重要职位”这三条。对于两步法的第二步,移民局 ’s and weigh the of the to if the are to in the field of . 申请人参与了一些全国性的维权活动,为本国的组织和一些国际组织担任顾问,有国际声誉,得到了学术届,政府部门,和NGO的重视:The has not only a and , but one that has high-level in , , and non- (NGOs), while the and of other in her field.
这位申请人不一定已经有美国的律师执照。那么,她怎样证明到了美国拿到绿卡以后会继续从事本专业工作呢?这个问题对医生,教练等其他需要专业执照的申请人也适用。在本系列此前的文章里面我们描述了一位第一年住院医生是怎样在没有行医执照的情况下以研究人员的身份申请获得批准的。在这里杰出人才移民 条件,这位律师申请人的情况类似,她提到,取得绿卡以后,计划继续做妇女权利方面的研究工作, as a human . 美国移民局承认,这项工作不仅有学术方面的意义,更具有在社会层面提起大家重视的正面效果:The from her work does not from the of that work, but from of human and to them. 因此,移民局上诉办公室做出结论,认为这位律师申请人符合EB-1A杰出人才的要求。
从这个移民局最近公布的案例,我们可以看到,第一,杰出人才远不仅限于理工科的科研人员或者工程师,医生,教授,学者等等,艺术类法律类商业类表演类体育类的人才都可以办理EB-1A类别的杰出人才美国绿卡。第二,申请材料需要言之有物,结合移民局看重的标准和条件来讲到自己具体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什么样的成果,有什么重要性。不能笼统地说自己有名望有成就,而需要根据自己的情况,参照移民局对EB-1A杰出人才的详细要求和标准,突出重点,注重逻辑链条和论证,强调自己如何符合每一条具体要求和第二步的Final 。第三,移民官也经常会犯错,也会考虑不周。如果申请遇到了没有道理的RFE,NOID,或者无理被拒,申请人还可以提交 to 或者,来纠正移民局的错误,取得绿卡申请批准。实际上,在过去几年里,我们已经为客户取得了I-140和I-485的多次和 to 的批准,让客户的申请峰回路转,柳暗花明。
我们过后还会写更多的移民局案例分析,讲解如何符合EB-1A杰出人才和NIW国家利益豁免绿卡条件。有关于你自己绿卡申请的问题可以发信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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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移民局从收到申请到作出处理,往往需要相当一段时间。对于EB-1,NIW等类别的职业移民申请,早提交I-140就可以获得较早的优先日期( date),在排期中占据较有利的位置。对于其他申请,早提交也可以早获得结果。建议我们的客户们和广大申请人充分利用当前的时间。
本文由新未名律师事务所提供,供教育和交流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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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杰出人才移民需要条件,申请美国NIW绿卡需要考虑的申请条件和标准
美国国家利益豁免( , NIW )是美国移民法以职业为基础的第二优先的一个特殊分类,国家利益豁免的申请标准低于EB-1QS100名校留学,所以如果你不是专业领域中顶.尖的人物,只要具备高学历、工作经验和特殊才能,那么就可以通过国家利益豁免申请美国绿卡。
国家利益豁免不需要经过繁琐的劳工纸申请程序,不需要麻烦美国雇主来提出申请。只要你具备本科以上的高学历,拥有特殊、杰出的能力,那么就可以申请国家利益豁免绿卡。
何为之特殊、杰出的能力呢?申请国家利益豁免绿卡需要具备哪些能力?以下将详细解答。
1 大专院校或其他有关领域杰出能力的学位、文凭、证书或类似的奖项;
2 至少在某专业有10年以上的全职工作经验;
3 过去的薪水或其他的报酬足以证明在此领域有杰出能力;
4 专业协会的会员之一;
5 经由专业机构认可美国杰出人才移民需要条件,对某领域有卓越的成就与贡献。
而申请国家利益豁免绿卡还需要考虑以下申请条件:
1 申请人的工作将有利于改善美国经济;
2 申请人的工作将有助于提高美国工人的工资和工作条件;
3 申请人的工作将有利于改善美国儿童和合格工人的教育训练和培训课程;
4 申请人的工作将有利于改善卫生保健;
5 申请人的工作将有利于提供青年、老人和贫穷的居民更多可负担的居住场所;
6 申请人的工作将有利于改善美国的环境与有效地使用自然资源。
如果你对以上国家利益豁免绿卡的申请条件的具体要求不甚了解,请关注厷众号“美国移民指导”与移民律师联系,免费获得相关指导。
如果你有申请美国国家利益豁免绿卡的打算美国杰出人才移民需要条件,申请美国NIW绿卡需要考虑的申请条件和标准,不妨直接与美国移民律师评估,我们的美国移民律师拥有加利福尼亚州律师执照,美国移民律师公会成员,自2009年以来一直在美国移民法领域执业,尤其擅长申办美国杰出人才绿卡,美国跨国公司经理人绿卡、国家利益豁免绿卡,成功办理美国移民数百件,保持着极高的获批率。请关注厷众号“美国移民指导”与移民律师联系。我律所擅长并专注于美国杰出人才移民,非常熟悉整个移民流程以及要面对的众多挑战,为不同条件的客户提供美国移民方案规划、个性化订制,提供移民文案指导,辅助移民条件资格提升,帮助各行各业的客户及其家人实现移民美国的梦想,只要你想移民美国,总有合适的方案适合你,请关注厷众号“美国移民指导”直接与移民律师联系。
怎么办理杰出人才移民,美国杰出人才移民申请流程
目录
美国杰出人才移民申请流程概述
美国作为全球最大的移民国家,每年吸引着成千上万的人才前来寻求发展机会。其中,杰出人才移民(EB-1A)因其无需雇主支持、无需劳工证、无排期等优势,成为众多优秀人才的首选。本文将详细介绍美国杰出人才移民申请流程,帮助有意向的申请者更好地了解和准备。
一、了解EB-1A类别的基本要求
美国杰出人才移民属于第一优先类别(EB-1),主要针对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等领域具有杰出成就的人士。申请者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获得国际认可的奖项,如诺贝尔奖、奥斯卡奖等;满足以下10项标准中的至少3项:获得国家级或国际级奖项;专业协会会员资格;专业媒体的报道;参与评审工作;在本专业领域有重大贡献;发表学术论文;作品在艺术展览中展出;在重要组织中担任领导或关键角色;与同行相比获得高薪;商业成功,如票房收入、销量等。二、准备申请材料
在满足基本要求后QS200名校留学,申请者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填写I-140表格《外籍劳工移民申请》;提供个人简历,包括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获奖情况等;提供证明杰出成就的证据,如获奖证书、媒体报道、评审邀请函等;提供推荐信,由同行或行业专家出具;如适用,提供劳工部批准的劳工证或其他证明文件。三、递交申请
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递交至美国移民局(USCIS)。递交方式可以是邮寄或通过移民局的电子系统进行。递交后怎么办理杰出人才移民,美国杰出人才移民申请流程,申请者将获得收据号码,用于查询申请状态。
四、等待审批
移民局收到申请后,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时间因案件而异怎么办理杰出人才移民,一般需要几个月的时间。在审核过程中,移民局可能会要求补充材料或进行面试。
五、审批通过
一旦I-140申请获得批准,申请者可以开始进行身份调整或在境外的美国领事馆申请移民签证。如果申请者在美国境内,可以通过递交I-485表格《注册永久居留或调整身份申请》进行身份调整。
六、获得绿卡
在身份调整或领事馆签证程序完成后,申请者将获得美国绿卡,成为美国的永久居民。绿卡持有者可以在美国工作、生活,并享受相应的福利。
七、注意事项申请过程中,保持与移民律师的密切沟通,确保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申请者应诚实提供所有信息,任何虚假陈述都可能导致申请被拒;了解最新的移民政策和法规,以应对可能的政策变动。结语
美国杰出人才移民申请流程虽然较为复杂,但只要申请者满足条件并准备充分,成功的机会是相当大的。希望本文能为有意申请美国杰出人才移民的人士提供帮助,助您实现在美国发展的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