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香港博士

香港高校的博士申请,关于选拔博士研究生参加2023年浙江大学-香港城市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的通知

根据我校与香港城市大学有关协议,我校将择优选拔全日制脱产在读博士研究生(包括硕博连读及直接攻读博士学位)参加2023年浙江大学-香港城市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报名工作正式启动。

各位博士生同学:

根据我校与香港城市大学有关协议,我校将择优选拔全日制脱产在读博士研究生(包括硕博连读及直接攻读博士学位)参加2023年浙江大学-香港城市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报名工作正式启动。项目详情、申请程序和相关信息如下。

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此项目是否能够如期执行,取决于疫情防控形势、国家政策制度、以及学校相关规定,申请前请慎重考虑。入选者不应在未经学校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出行;同样美国top30名校留学,如项目启动,除不可抗力因素以外,入选者承诺不退出项目。一切以学校要求为准,服从学校安排。

鉴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全球处于持续蔓延的大流行状态香港高校的博士申请,为保护学生人身安全,学校密切关注和研判国际形势和疫情影响,根据每个时期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研究生因公出国(境)相关政策。请密切关注疫情防控形势、国家政策制度以及学校相关规定。请在审批通过后再做出国(境)相关准备。

一、申请资格

1.原则上要求为我校2021年和2022年入学的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非定向、非委培),或硕博连读生(申请时已进入博士阶段,录取后可以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完成项目),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学风诚信,品学兼优,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香港高校的博士申请,关于选拔博士研究生参加2023年浙江大学-香港城市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的通知,学习成绩优异;

4达到香港城市大学规定的最低英文水平要求:取得(i)托福(TOEFL)笔试总成绩达550分/托福新版纸笔考试总成绩达59分/托福网考总成绩达79分,或(ii)雅思国际英语水平测试(IELTS)总评级达6.5。个别城大院系可订立更高要求,详情请参阅之 “ ”部分。托福和雅思成绩从考试日期算起有效期为两年,成绩必须在提交申请时有效。

二、学科领域

两校已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领域。

三、学习地点与安排

联合博士培养项目的修读年限一般为五年。原则上学生第一学年在浙大修读并完成公共必修课和学科基础课程,第二至第五学年按以下学习模式,修读部分专业课及完成学位论文。

学年

学习地点

第一学年

浙大

进入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

第二学年

浙大

第三学年

城大(香港本部)

第四学年

城大深圳研究院

第五学年

浙大

四、项目申请材料(模板请见附件《项目资料》):

(1)姓名-2023香港城大联培博士项目申请人名单(模板请见附件7,请将文件名命名为“姓名-2023香港城大联培博士项目申请人名单”);

(2)申请人个人资料表格(模板请见附件 2023,用英文填写);

(3)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同意书(模板请见附件 2023);

(4)联合培养博士生推荐书(模板请见附件 on 2023,由于浙大校区众多,为方便学生,经和香港城大沟通,我校学生纸质推荐表由学生所在院系分管领导签字加盖院系公章即可,不需要递交研究生院;研究生院会在研究生管理系统给出是否推荐的审核意见);

(5)浙江大学导师英文个人简历。

(6)英语成绩单(雅思/托福)(只需要交给学院,不用上传系统,不用邮寄给香港城市大学)

五、申请程序

请符合申请资格的同学仔细阅读附件材料,了解项目详情后自行决定是否申请。有意向申请浙江大学-香港城市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的学生,请于2022年11月04日至12月09日登录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服务平台,在公派研究生项目中填写《申请表》,“申请类别”请选择“香港城市大学联培博士研究生项目”,并将项目申请材料(1)-(5)作为附件(rar格式的压缩包,5mb以内)上传系统附件“其他证明材料”提交院系审核。请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因公出国境-公派研究生项目下导出并打印纸质版《申请表》,导师签署意见并签字,于2022年12月09日(周五)16点前将《申请表》和项目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见四、项目申请材料)递交教育教学办沈老师(安中A341),电子版材料发至。

学院将组织专家评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并于2022年12月16日(周五)12点前在研究生系统录入评审结果。

导师、学院(系)同意推荐后,请学生于2022年12月23日前(外地邮寄以邮戳为准)将项目申请材料(2)(3)(4)(5)原件邮寄至香港城市大学周亦卿研究生院瞿老师(收件地址详见下方)。

香港城大收到申报材料后将以电邮联系申请人向城大提交申请,详情请参阅“香港城市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课程申请程序”(请见附件1 Joint PhD App 2022)。

香港城市大学周亦卿研究生院申报材料收件信息如下:

收件人:瞿燕

香港大学联合培养博士,香港大学与北京协同创新研究院合作推动研究转化和人才培育

香港大学与北京协同创新研究院于2023年5月23日在香港举行揭幕典礼,庆祝香港大学协同创新中心成立。

香港大学协同创新中心由香港大学与北京协同创新研究院共同成立,旨在促进研究转化香港大学联合培养博士,香港大学与北京协同创新研究院合作推动研究转化和人才培育,加强科学研究、技术产业化和人才培养等多个领域的合作。

典礼由香港大学副校长 (研究) 申作军教授、协理副校长(研究) 黄思齐教授以及北京协同创新研究院院长王茤祥博士和副院长(国际合作) 周新建博士主持。

香港大学副校长(研究)申作军教授致辞时表示:「香港大学协同创新中心是香港大学致力卓越研究与创新的有力证明。中心将汇聚顶尖研究人员和行业合作伙伴,开展前沿研究项目,共同为复杂问题寻找解决方案,创造新知识、培养创科人才。北京协同创新研究院早已和全球不少顶尖大学开展了合作,对于是次香港大学与协同院结成合作伙伴,我们深感兴奋。我热切期待此次合作所带来的丰硕成果,并祝愿香港大学协同创新中心未来能够对大学乃至世界作出伟大贡献。」

北京协同创新研究院院长王茤祥博士说:「重大基础研究成果产业化是推动科技进步的重要方式,香港大学是世界著名学府,成立香港大学协同创新中心就是要充分发挥香港大学学术优势、学生优势和北京协同创新研究院的技术加速综合优势,建立『技术研发、产业培育、人才培养』三位一体创新创业高效机制香港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美国top30名校留学,培育更多原创技术和新兴产业。期待香港大学协同创新中心在为社会做出贡献的同时,也成为香港大学教育改革的重要平台,为香港大学创新创业探索提供支撑。」

香港大学与北京协同创新研究院在典礼上并签署了一份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共同培养创新创业技术人才。典礼过后北京协同创新研究院副院长(国际合作)周新建博士主持了一个宣讲会,向与会者介绍香港大学与北京协同创新研究院的合作框架以及各种研究资助机会。

关于北京协同创新研究

北京协同创新研究院是北大、清华等大学于2014年共建的公益性创新平台,在美国、英国、香港均设有分院,致力构建全球协同创新体系,将大学基础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服务人类可持续发展。请登入此网站浏览更多有关北京协同创新研究院的信息。

博士香港办理,关于开展2021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1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及博士后:

为加强博士后创新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博士后国际化水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决定2021年继续实施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包括“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派出项目、学术交流项目”(以下简称“引进项目、派出项目、学术交流项目”)、“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和“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等6个项目。具体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引进项目

(一)项目内容

“引进项目”资助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博士(包括中国籍和外籍)在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资助经费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博士后设站单位共同承担。其中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资助每人每年20万元人民币,东北大学配套资助每人每年20万元人民币,包括在华从事博士后研究期间个人的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社会保险及来华往返国际旅费等。

2021年继续开展与有关省(市)联合资助引进项目,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021年引进项目计划拟资助500人以内。

(二)申请条件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须为近3年内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的外籍博士或中国籍留学博士。

3.申请人博士毕业学校应为世界排名前100名的高校,或者其博士学位所属学科世界排名前100名(以当年度最新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 of World 、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Times World 、QS世界大学排名QS World 、U.S.News世界大学排名U.S.News & World 为参考)。

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申请人,条件可放宽至博士毕业学校为本国排名前3名的高校。根据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合作框架,在德国获得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或外籍博士,如获得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正式推荐可申请本项目,不受学校或专业排名限制(联系方式: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驻北京办事处,何宏博士,, )。

4.申请人自主联系国内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或工作站,并获得博士后设站单位正式推荐。

5.申请人能够保证在华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不少于20个月。

6.申请人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

7.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中文(或英文)听、说、读、写能力。

8.国内在职人员不能申报本项目。申请人受本项目资助期间须全职在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9.申请人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10.符合上述1-9款条件,在每批次申报截止日期前,新近进站,且未满6个月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亦可申请本项目。

(三)申报及遴选

1.个人申请

申请人于2月1日-9月30日期间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进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国(境)外交流项目”中选择“引进项目”进行申报,并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2.博士后设站单位审核、推荐

设站单位须在项目每批次申报截止日前,完成网上全部申请和证明材料的审核提交,并打印系统中自动生成的该项目汇总表盖章后上传。

3.遴选方式

(1)直接资助

对博士毕业学校为世界排名前30名高校(申报系统中已列出)的申请人,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先到先得、直接资助”的遴选方式。直接资助名额150人(其中留学回国博士100人、外籍博士50人),资助名额用完即止。

(2)遴选资助

对未获得直接资助以及符合申请条件的其他申请人,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分两批组织专家评审。第一批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15日,第二批申报截止日期为9月30日。获选结果拟于5月、10月公布。遴选资助名额不少于150人。

二、派出项目

(一)项目内容

“派出项目”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应届博士毕业生到国(境)外高水平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的优势学科领域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派出人员在国(境)外从事博士后研究时间须不少于12个月,在国内派出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时间须不少于6个月,在站时间累计不少于24个月,最长不超过6年。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资助派出项目获选人员每人30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支付其在国(境)外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社会保险及往返旅费等。东北大学配套资助每人每年20万元人民币(期限两年)。2021年派出项目计划资助100人。

(二)申请条件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政治素养良好,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应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未进站的2021年应届博士毕业生。其中,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申报须经所在设站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还须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同意);未进站的2021年应届博士毕业生可先行申报,获选后再办理博士后进站手续。

3.申请人自主联系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并获得正式邀请。国(境)外接收单位应为世界排名前100名的高校(以当年度最新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 of World 、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Times World 、QS世界大学排名QS World 、U.S.News世界大学排名U.S.News & World 为参考)、国际一流研究机构或企业。如国(境)外高校不在世界排名前100名之内,但申报学科在国际上属优势学科,须由国内派出单位另附说明。

4.国(境)外接收单位应给予一定资助,承诺给予对等及以上资助的优先入选。

5.申请人应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

6.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英语或赴外工作国语言的听、说、读、写能力。

7.专业领域。优先考虑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国家重大需求,关系国民经济、国计民生的重点领域。

8.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三)申报及遴选

1.个人申请

申请人于2月1日-4月15日期间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进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国(境)外交流项目”中选择“派出项目”进行申报,并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2.博士后设站单位审核、推荐

设站单位须在项目申报截止日期前,完成网上全部申请和证明材料的审核提交,并打印系统中自动生成的该项目汇总表盖章后上传。

3.遴选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组织专家评审,获选结果拟于5月下旬公布。

三、学术交流项目

(一)项目内容

“学术交流项目”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赴国(境)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开展学术交流活动。资助经费为每人2万元,主要用于赴国(境)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的交通费、食宿费、会议费等。

2021年学术交流项目计划资助100人。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为在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2.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英语(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所需语言)听、说、读、写能力。

3.拟参加的会议须为本领域内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和一定规模的国际学术会议,召集方为专业的行业协会、学会,或者由国际著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发起的多边国际学术会议。

4.已经向拟参加的国际学术会议投稿、为论文的第一作者(或以其博士后合作导师为第一作者,博士后本人为第二作者),并已收到将在会议上宣读论文的正式书面通知。

5.在本站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期间未获得过此项资助。

6.2021年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已包含专门的国际学术交流经费,获选人员不能申报本项目。

7.入选“派出项目”、“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和“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在国(境)外工作期间不能申报本项目。

8.参加的国际学术会议召开日期应在本年度(可先参会,后报销)。

(三)申报及遴选

1.个人申请

申请人于2月1日-10月31日期间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进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国(境)外交流项目”中选择“学术交流项目”进行申报,并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2.博士后设站单位审核、推荐

设站单位须在项目每批次申报截止日期前,完成网上全部申请和证明材料的审核提交。

3.遴选方式

(1)直接资助

参加申报系统中《重要国际学术会议目录》所列会议,且受邀做口头报告的申请人,经设站单位审核推荐,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复核通过后,予以直接资助,先到先得,资助名额用完即止。设站单位可登录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国(境)外交流项目”栏目下“学术交流项目”中查询本单位申请人获选情况。

(2)遴选

对未获得直接资助的申请人,采取随时申报、择优遴选的方式。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分两批择优确定获资助人员,第一批申报截止日期为6月30日,第二批申报截止日期为10月30日,获选结果拟于7月、11月分两批公布。

鼓励各地和设站单位对参加国际顶级学术会议或学术成绩特别突出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给予配套资助。获资助人员可先行参会,待正式获选结果公布、资助经费拨付后报销。

四、香江学者计划

(一)项目内容

“香江学者计划”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和香港学者协会联合实施。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学,在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博士后研究,为期2年。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人民币和36万元港币博士香港办理,关于开展2021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的通知,主要用于支付获选人员在港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保险及往返旅费等。东北大学配套资助每人每年20万元人民币(期限两年)。

2021年“香江学者计划”计划资助52人。

(二)申请条件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政治素养良好,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应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未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和在职教学、科研人员(一般应博士毕业3年以内)。未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和在职教学、科研人员可先行申报,获选后再办理博士后进站手续(在职身份的申请人还须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同意)。

3.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

4.具备良好的英语水平。

5.能全职在港工作2年。

6.专业领域:基础研究、生物医学、信息技术、农业、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等。

7.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三)申报时间

2021年2月1—4月15日。项目岗位在申报系统中列出。

(四)申报及遴选

1.个人申请

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进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国(境)外交流项目”中选择“香江学者计划”进行申报。申报时须查看申报岗位详情,并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2.博士后设站单位审核、推荐

设站单位须在项目申报截止日期前,完成网上全部申请和证明材料的审核提交,并打印系统中自动生成的该项目汇总表盖章后上传。

3.内地与香港组织遴选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组织第一轮专家评审,确定不超过104名候选人;港方对候选人进行第二轮专家评审并确定不超过52名获选人员。

申请人和设站单位可于5月下旬登录申报系统查询第一轮专家评审结果,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拟于7月对最终评审结果进行核准并印发获选通知。

五、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一)项目内容

“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和澳门科学技术协进会联合实施。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澳门指定的高校及科研机构,在合作导师的指导下,在澳门优势专业领域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资助经费为每人30万元人民币和36万元澳门元,主要用于获选人员在澳门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社会保险以及往返旅费等。东北大学配套资助每人每年20万元人民币(期限两年)。

澳门培养单位协助提供自费的医疗服务计划,视情况提供学校宿舍(住宿费自理)。合作导师负责所有研究工作的其他开支(如消耗品、实验仪器、出差费用、出席国际会议经费等)。

2021年“澳门青年学者计划”计划资助25人。

(二)申请条件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政治素养良好,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应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未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和在职教学、科研人员(一般应博士毕业3年以内)。未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和在职教学、科研人员可先行申报,获选后再办理博士后进站手续(在职身份的申请人还须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同意)。

3.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

4.具备良好的英语水平。

5.能全职在澳门工作2年。

6.专业领域:中医药(生物医学、临床生物学、生物讯息学、中药学、药学、化学等),微电子(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物理学、模拟与混合电路等),月球与行星研究(物理学、应用数学、化学、地质学、天文学、计算机科学和技术、大气科学、空间物理、信息科学和遥感科学等),智慧城市物联网(智能感知、网络存储和传输、大数据分析和控制、智慧能源物联网、智能交通、公共安全监控和灾害防治等),其他目前在澳门已具备发展基础和潜力且具有杰出学术带头人的优势专业领域。

7.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三)申报时间

2021年2月1—4月15日。项目岗位在申报系统中列出。

(四)申报及遴选

1.个人申请

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进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国(境)外交流项目”中选择“澳门青年学者计划”进行申报。申报时须查看申报岗位详情英国G5院校留学,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2.博士后设站单位审核、推荐

设站单位须在项目申报截止日期前,完成网上全部申请和证明材料的审核提交,并打印系统中自动生成的该项目汇总表盖章后上传。

3.内地与澳门组织遴选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组织第一轮专家评审,确定不超过50名候选人。候选人在规定时间内与最多2位合作导师对接。对接成功后,候选人和合作导师共同撰写研究方案,并由候选人向澳门项目秘书处递交申请表和研究方案。澳门科学技术协进会组织项目终评,最终确定25名获资助人员。

申请人和设站单位于5月下旬登录申报系统查询第一轮专家评审结果。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拟于7月对最终评审结果进行核准并印发获选通知。

六、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

(一)项目内容

“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与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合作实施,每年选派新近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科研人员赴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下属的研究所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中方资助每人30万元人民币,德方按月资助每人1500欧元。资助经费可用于获选人员生活津贴、健康和意外伤害保险和差旅费用。东北大学配套资助每人每年20万元人民币(期限两年)。

2021年计划资助40人。

(二)申请条件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政治素养良好博士香港办理,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应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未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和在职教学、科研人员(一般应博士毕业3年以内)。未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和在职教学、科研人员可先行申报,获选后再办理博士后进站手续(在职身份的申请人还须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同意)。

3.具备良好的英语或德语能力。

4.能保证全职在德国工作至少20个月。

5.符合德方提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需求和申报要求。

6.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申报须经设站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未进站的申请人需依托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设站单位申报。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还须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同意。

7.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三)申报时间

2021年3月1日—4月30日。具体申报启动时间视项目岗位发布时间而定。

(四)申报及遴选

1.个人申请

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进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国(境)外交流项目”中选择“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进行申报。申报时,须查看申报岗位详情,并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2.博士后设站单位审核、推荐

设站单位须在项目申报截止日期前,完成网上全部申请和证明材料的审核提交,并打印系统中自动生成的该项目汇总表盖章后上传。

3.遴选

经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进行资格复核及初选后,由德方组织遴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拟于7月公布获选结果。

七、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派出项目”、“香江学者计划”和“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为同期评审,申请人如同时申报上述项目,申报学科须为相同学科,评审时“派出项目”优先参评,“香江学者计划”和“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按本人意愿排序参评。

(二)未进站的申请人获选后应按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有关规定办理博士后进站手续,作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管理。

(三)“引进项目”获选人员须在获选通知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进站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派出项目”、“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和“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获选人员须在获选通知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赴国(境)外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四)获选人员按照《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博管办〔2013〕77号)和《关于印发“香江学者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博管办〔2011〕92号)中的有关规定管理。“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和“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获选人员由设站单位参照以上文件进行管理。

(五)除“学术交流项目”另有规定外,资助经费应全部用于获选人员的日常生活费用(含工资、奖金、生活补助及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等),应由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缴纳部分不得从资助经费中列支。设站单位不得提取项目管理费。

(六)申报时未提交博士学位证书的人员,进站时设站单位应查验其博士学位证书。如无学位证书,应报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取消其获选资格,不得办理进站手续。

(七)如获选人员放弃资助或退站,设站单位须将剩余经费及时退回拨款账户。

(八)获选人员完成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并按期出站后,可在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中获得《资助证书》。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本站不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给予任何担保、暗示和承诺,仅供读者参考,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本文内容影响到您的合法权益(内容、图片等),请及时联系本站,我们会及时删除处理。

作者: gangzai303

为您推荐

香港的心理学博士,心理学家发现了自我疗愈的妙方:潜意识是最好的心药!

带你自学心理治疗,激发潜医识,做自己的心理医生。潜意识是最好的心药。经过深度探索,我终于发现了自我疗愈的重大秘密:原来,要治病,先要治心!心理学博士一次教你如何成为心理分析师、催眠师、治疗师、痛症师,让你当自己最好的心理医生!

香港建筑学博士,有方 – 高品质建筑资讯门户

南京拙木空间设计是一家专注于商业和住宅空间的设计事务所。万物观建筑事务所(Archiview.studio)是由海外归国的建筑学博士邓云升与艺术学博士吴京芷,于2022年在南京共同创立的设计与艺术共创型事务所。无介观建筑事务所是立足于中国本土建筑学的设计事务所。

香港政治学博士,2008年获得香港中文大学政治学博士,2005年获北京大学硕

2008年获得香港中文大学政治学博士,2005年获北京大学硕士法学硕士学位,2002年获四川大学管理学学士学位。现任中国社科院政治学所副研究员,中国社科院青年中心理事,中国社科院MPA研究生导师,全国港澳研究会成员。

想香港读博士,你想去香港读博士吗?——享誉世界的学术牛人聚集地

比如香港大学就比较看重本科背景,很多博士导师每年6月会直接去国内985大学收割优秀本科生,尤其是工程类专业。总的来说,香港的大学虽数目不多,但是个个都可以称得上精品。在如此强大的学术圈子里读博,跟的都是大牛博导,相信也能在科研中大展拳脚。

香港建筑学博士,澳门科技大学2023博士申请正式开放!无需语言成绩!

澳科大共12大学院(酒店与管理学院、商学院、人文艺术学院、法学院、医学院、国际学院、创新工程学院、药学院、中医药学院、社会和文化研究所、可持续发展研究所、太空科学研究所)提供多个博士课程供内地生申请。*注:国际汉语教育博士学位课程未包含澳门中小学老师专业资格培训内容。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返回顶部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