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安溪走出去的科学家陈志坚再获国际大奖!
9月17日,据德国保罗•埃尔利希基金会讯,美国国家科学院院士、美国国家医学院院士、霍华德·休斯医学研究所研究员、美国西南医学中心杰出讲席教授陈志坚博士,荣获德国最高医学奖一—“保罗•埃尔利希和路德维希·达姆施泰特奖”(Paul and Prize)美国医学科学博士,安溪籍杰出科学家陈志坚荣获2025年德国最高医学奖!,以表彰他在先天免疫cGAS-STING信号通路所作的开创性贡献。陈志坚院士的重大科学贡献解决了DNA的百年难题,即细胞如何识别胞浆中的DNA并触发免疫反应;他发现了DNA感受器cGAS及其激活的cGAS-STING信号通路,揭示了细胞如何识别错误位置的DNA。这一实破发现为病毒感染、肿瘤免疫、炎症等疾病的治疗开辟了新途径,推动了先天免疫研究和临床应用的发展。
“保罗·埃尔利希奖和路德维希•达姆施素特奖”介绍
据悉,“保罗·埃尔利希奖和路德维希•达姆施素特奖”由声誉卓著的保罗•埃尔利希基金会主办。自1952年设立以来,一直是全球生物医学研究领域的最高荣誉之一。该奖项以德国著名医学家、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获得者保罗•埃尔利希命名,旨在表彰对生物医学研究作出卓越贡献的科学家。截至2023年美国医学科学博士美国藤校留学,共有128位科学家获得了该奖项,其中,有26位后续获得了诺贝尔奖,进一步突显了该奖项在国际科学界的影响力。
曾获荣誉
因其杰出的科学贡献,陈志坚博士获得包括美国国家科学院颁发的2012年度分子生物学奖(NAS Award in )、美国生物化学和分子生物学学会颁发的2015年默克奖(ASBMB-Merck Award)、美国国家卫生研究院基金会颁发的2018年生物医学卢里奖(The Lurie Prize in )、2019年生命科学突破奖( Prize in Life )、2020年肿瘤免疫学界顶级大奖——威廉·科利奖( B. Coley Award)、2023年哥伦比亚大学年度大奖——路易格莎·罗斯·霍维茨奖( Gross Prize)等在内的诸多重要科学奖项。
陈志坚简介
陈志坚,1966年出生于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长卿镇南斗村。1985年毕业于福建师范大学本科,并考取福建师范大学生物化学专业硕士研究生;1986年考取美国纽约州立大学博士研究生;1991年获得美国纽约州立大学博士学位后,到美国圣地亚哥的索克研究所从事博士后研究;1997年进入美国德克萨斯大学西南医学中心工作,先后担任分子生物学系助理教授、副教授、终身教授;2005年担任美国霍华德·休斯医学研究所研究员;2014年当选美国国家科学院院士;2022年当选美国国家医学院院士,成为美国国家科学院、医学院“双院士”。他主要从事天然免疫过程中细胞信号转导机制的研究,取得了一系列前沿领域的突破性成果。
美国法律博士有奖学金吗,法律人留美or留德?
本文作者是米夏埃尔•马丁内克( ),法学博士和政治学博士,德国萨尔大学民法、商法、经济法和国际私法以及比较法教席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澜教授,著名的《施陶丁格民法典评注》的作者和编辑之一。时任图宾根大学助教()。原文发表于《法学教育》,囿于篇幅,略有删减,感谢分享。本文译者是任重,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德国萨尔大学法学博士。
本文主要在讲述和说明美国法学院和德国法学院的印象和氛围(以美国法学院为主),因此其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学术性文章,而只是印象主义的,希望对留学申请者有所裨益。
1、培训而不是教育
在美国的法律学习,并不是以法学为重点对一个人整体认知过程的人格教育,而是以技术精英为目标的职业培训。我们的教育制度有着崇高的理想,即教育学生获得健全的法律人格,使其学会从哲学、历史、社会和经济方面去理解法律和运用法律。但在美国却并非如此。在德国,法律人出人意料的持续垄断着很多重要岗位。虽然在美国,经济、行政和政治精英中的多数也同样是来自法律人群体,他们被视为“万能的问题解决者( -)”,但对美国法律人的培训目标却是技术性和实务性的,其被作为“社会工程师( )”,而不是受过通识教育的有着洪堡式传统的人。后者恰恰是德国教育制度的理念,并将其作为社会重要岗位的标准。让德国法学生不习惯的是,法学院的所谓“法律教育”有三个关键词:实务导向、技能传授和精英化。
实务导向意味着教育的专业化和工具化。美国学生较好的完成了一般教育之后才能申请上法学院,即在高中和大学以较为优异的成绩毕业,这也就使美国学生比德国新生要大上几岁。他们期待着能够在未来三年时间获得适合今后职业发展所必须的知识、技巧和能力,并取得第一个学位。随后他们可能会接着完成为期一年的选修硕士项目。德国学生正是在这个硕士项目中遇到美国大学生。他们通常在完成硕士考试之后,不再需要其他实务培训就可以申请在律所工作。这些律所中的不少是50人到100人规模,通过在那里努力工作而成为合伙人并获得分红。与我们将法官作为模板不同,美国法律教育的模板是律师。美国法学院根据律师的职业活动和职业观点来安排法学教育。美国的律师将自己理解为企业家,毫无疑问,这会回过头来影响法学院。“法律”不再是与崇高的理想和与公正等价值相联系的“专业”美国top30名校留学,而更多的是“生意()”,并且要以商业标准为导向。法学院的学生是未来的律师,他们希望今后在职业生涯中从他们的客户那里赚到钱。更确切的说,他们处在一个业绩原则()主导的社会里。这是他们职业培训的最高准则,也是他们对法学院的要求。
除了实务导向以外,美国法学院法律培训的第二个特点是技能传授()。这对一个德国大学生而言,是他在之前全部学习生活中都从未遇到过的。他要上很多必修课和一些选修课。他在这些课程中的出勤率必须达到95%,并且他必须能够在形式上证明他的出勤率后,才能够通过相应的考试获得学分。作为主要任务,他会拿到案例书,里面有海量的判例,他还会拿到配套的材料,然后一周又一周的读下去和学下去,他会和他的美国同学一起读到深夜。每天学习12到15个小时,这需要在图书馆工作到午夜才可能完成。这对美国学生来说是家常便饭!在美国,上法学院一般而言被看作是接近军事强度的艰苦训练美国法律博士有奖学金吗,是要求学生付出全部精力,根本没有时间从事别的活动的“全职工作”。浪漫主义的大学生活方式无从谈起。
一些德国大学生可能会对这种“完全沉浸”式的氛围感到陌生:一方面是学习内容的构成和工作量,另一方面主要是时间上的投入使其少有自由时间。但他可能会首先注意到的是,美国同学在学费之外,每年还会花费将近10000美元的生活费。这些费用通常是自己来负担,或者是通过家庭的支持,还有的学生是通过贷款来实现的。美国竞争者的上进心和持久力是德国一般大学生难以比肩的。
人们并不能从技能传授及紧张的学习安排推导出这是法学院的一般特点。相反,这是通过精英的自律性和私人俱乐部式的氛围才得以实现的。这也是法律培训的第三个特征。这同样会使德国学生感到惊讶。法学院是精英培训中心。只有最优秀的大学毕业生,在通过附加的法学院入学(资格)考试之后才能进入10到12所一流法学院学习。这些法学院并不是基于官方评价,而是被广泛看作“顶尖法学院”。而其他大约200所法学院都在努力朝着这些法学院的标准看齐。50个州和其他自治地区的法学院无论是在学生的选拔和最终的考核方面都面临着激烈的竞争:最好的学生会去最好的法学院,得到最好的职业起点。无论是学生的选拔还是他们的培训内容和形式,都表明这些法学院毫无疑问是解决社会生活纠纷的精英学校。即便是实力稍逊一筹的法学院也是这样定位自己。这就是法学院的自我定位,也是法学院在美国社会中扮演的角色。这也就使法学院的学生享受到比我们这里要高得多的社会地位。当然,他们精英式的狂妄自大也饱受批评。德国学生可以预见到,在这个精英圈子里自己会成为特别受欢迎的客人和同学,前提是他们能够比美国学生更勤奋和对法律付出更多热情。除此之外,他们也会受到美国同学的特别尊重,这得益于他们的德国法学知识。他们也会受到“学生组织( body)”的追捧,但这可能只是因为德国学生学术性和追求精细化的思维方式在美国学生看来是奇特、另类和新鲜的。
2、常识而不是科学
“律师的唯一问题是,法官会怎么做?”[7]以及“法律的生命并不是逻辑,而是经验”。[8]在美国广为人知的法官和法学教师霍姆斯[9]的上述警句根植于与我们极为不同的法律传统。其并不是博洛尼亚()、帕多瓦(Padua)和帕维亚(Pavia)的传统,而是要回溯到英国律师学院(Inns of )。在律师学院里,法学教育是在实务家的指导下进行的,主要内容是研读判例(读法律)。这在美国革命之后被复制到了美国。法律人需要经过专门的理论培训,这一理念以及大学在法学教育中发挥的作用,不论在英国抑或在美国都是晚近才出现的。美国法律人并不认为有必要把法律规则抬升到科学的必要。在英美科学史上,法律从来都不被认为是科学、艺术或者人类学的组成部分,而是自成一体。虽然在找法和得出结论的过程中存在理性的要求,但是直到今天也不被认为必须要像科学那样在方法上和结果上是可复制的和可检验的。在英美法中并没有这样的契机。虽然法学的科学性在我们看来有极为重大的作用。但是在美国,法律的科学性却隐居于法哲学中。法学院的学生却并不关心这个问题。“不幸但也可能是幸运的是,我并不确定法律究竟是不是科学”。[10]
在美国法学院中占主导地位的并不是体系化原则、逻辑性原则、精细化原则和概念化原则。在那里起主导作用的是经济性原则、实用性原则以及最为重要的常识,后者贯穿于美国法和对法律人的职业培训。普通法的基础是在我们看来充满神秘感的常识。借助令人扼腕的德语翻译“健康的人类理解( )”并无法充分和正确的理解作为英美法系法律发现之起点的常识。在做法学院的作业时,常识主要意味着通过谨慎细致的案情分析,能够合情合理的阐释其法律状况,且从案件事实整体看来不会产生疑问,能够正确的得出结论。
这也是德国学生必须解决的问题。常识是贯穿于学习日常的。德国学生总是努力以科学演绎的方法来建立对问题的基本观点,将法律问题作为实践理性和经验共同作用的产物。在第一个学期被批评为“艾玛婶婶(Tante Emma)”的看法之后,他就再也不敢这样做,而是越来越以非德式法律人的方式来解决问题,最终克服甚至是要完全放弃德国方法。他们要做的是根据经验来讨论当事人之间的利益状况,然后评估与判例相类似的案情以及可能的案情(这种方法在德国必死无疑,但在美国的考试中被强制采用),直到自己能够得出理性的和前后一致的解决方案。德国学生虽然不情愿,但是必须接受这就是美国法学院日常学习的基础。
3、具体化而不是抽象化
必须强调的是,美国法律学习更像是事实学习,因为善于寻找事实的人才是能够作出决定的人。法学生几乎不学习抽象的理论,而是主要学习如何处理大量案件事实,学会将实质性的事实从非实质性的事实中择出来,标准是其是否可以用来论证案件。美国法学院的考试从不会只是处理几段案情,然后让学生对诸如承揽人质权(recht)详细阐述自己数页长的意见。相反,学生会拿到好几页纸的考题,要求其首先仔细加工案件材料。他必须要说明自己加工案情的“技术”是什么。需要巧妙处理的并不是理论,而是案件事实和不同的解决方案。德国学生总是会讨论权利的定义,找到并给出“概念”,讨论抵押以及社团的法律本质。这在德国确实是法学教授和法学生进行分析时不能逾越的必要理解步骤。最智慧的德国教义学者会从所有权人和占有人的关系出发,精细化地从《德国民法典》第988条导出问题的争议焦点在于“没有法律基础真的等于没有报酬请求权”吗?然而,当他们尝试将类似的法律知识用于美国法律问题的解决时,他们会感到无能为力以至于怀疑人生:现实中的裁判者并不是这样处理具体案件的。新理论和概念创新从不会被看作是法律的进步。“对于我们来说,进步意味着法律能够更充分的应对具体社会问题。”[11]精细化的构造从来不被赞赏,反而会被讥笑。留下来的只是最为简单、清晰和明确的,并且有意的用尽可能生活化的语言来表述的具体解决方案。人们并不会拘泥于意思表示的“法律本质”究竟是什么,不会拘泥于具体的案件能否被归入抽象的法律规则体系中去,这对于美国法学院的教授而言是无法理解的,因为“法律源于实践,而非逻辑。”[12]
美国学生通过研读判例来导出具体的法律原则,这在德国是普遍流传的认识。但这种认识却在很大程度上是错误的。美国学生并不会通过具体的裁判抽象出法律规则,然后通过先例约束力原则将其运用于类似的具体案情中去。果真如此的话,判例法就成了有约束力和内在一贯的操作方法,据此在不同裁判主体之间形成可以验证的结论,特别是只有经过抽象化操作才能得出链接两个判例的中间步骤。同样不正确的是,人们把英美法判例法中类推和涵摄的方法与我们的概念联系在一起,进而认为英美法通过类推从判例中提炼出相应的规则,然后将正在处理的案件涵摄到这个规则中去。如果真是如此,那么“从案件到案件的说理( from case to case)”就成了以逻辑和解释学为基础的法律发现过程。法学院的判例教学法的重要任务是,让学生直面具体细节。人们之所以要学习判例,是因为以下工作是尤为重要的,即在海量判例中找出所有事实并在课堂上进行论证说理。此外,学生还要掌握法律用语,学会评价当事人的全部陈述,此外还要掌握辩论技巧。在学习判例时,意见相悖的案件通常被同时进行学习。通过区分彼此之间不同的案件事实来保持判例之间的协调统一,并使他们能够被归入到同一先例中去。这总是让德国学生很崩溃。美国学生却没有这种困扰,因为他们并不在乎关联性和一贯性美国法律博士有奖学金吗,法律人留美or留德?,而是早就习惯了生活在矛盾当中。课堂上的具体案件是“法律程序运作的例证”,其并不因规则而不同,而是因事实而不同。由此可见,判例法与我们实习期间对案卷的学习以及对裁判技术的学习都相去甚远。在法学院和法院审判实践中的法律适用,绝不是从具体案件(先例)中抽象出法律规则,然后再反过来将抽象的法律规则运用到需要裁判的案件中去的所谓两步走。相反,从具体案件并不总是能提取出判决理由。即便认为用我们的方法是可以提取出来的,但在美国并没有人这样做。法院的判例发现和学生们的分析一样,都停留在具体层面,而从未达到德国民法典中一般法律规定的抽象程度。处于具体个案之间的桥梁像一条主线,而绝不会形成包含抽象性的三角形。所谓“从案例到案例的说理”并不是方法论上理性的两步走,而是从事实到事实的联系。
美国学生通过案例来养成他们的诉讼思维,而这显著不同于我们的法学思维,即请求权基础和主观权利思维。普通法是从令状()制度发展而来,即在数百年进程中逐渐形成的典型的争议案件类型。正是通过这一诉讼制度,借助具体的裁判逐渐形成了实体法,其至今依旧在条文结构上与古代的诉因( of )制度存在着强烈的内在联系。正如梅特兰()所言:“我们虽然已经将令状埋葬,但它们依旧在坟墓里统治着我们”。[13]德国学生也因此经常能够听到下面这句话:“当你学习美国法时,不要依靠理性,而是要着眼于程序(When you think about law, never think , think )”。[14]法律的实现,并不是强制执行的含义,而是通过在说理上的成功来获得诉讼上的胜利,这也是美国法律人最关心的事情,即“创造法律”( of the law)。
德国学生感到特别奇怪的是,在案例学习中经常会涉及古代判例。美国学生必须理解审判实践中法律的发展过程,例如对于种族歧视问题,学生们必须要学会从历史的视角加以分析。学生必须将社会理解成为鲜活和有机的发展过程,其中没有什么是永恒的,而是要经常根据改变了的社会关系来重新加以审视。而法律正是在这样的环境下生成的。法律的进化正在于通过一系列具体判例解决社会问题。法律是改造社会的工具,这也正是法学院的学习内容。著名的卡多佐法官,在我们的标准看来是自由法学派的代表,他说道:“先例的背后是司法的基本理念,这也是司法说理的前提。而司法理念的背后则是生活的习惯,是社会制度,这也正是司法基本理念的根基。而在诉讼的过程中,它们通过互相作用而彼此修正。”[15]
在法学院学习的重点是案例阅读,每节课大约需要预习50页案例材料。德国学生会感到费时费力、筋疲力尽、单调无聊甚至是毫无意义。这种方法即便在美国也越发受到批评:一方面是因为费时,另一方面是因为这种方法使法律与其他学科严重脱节,例如社会学、政治学、心理学和经济学。尽管如此,这依旧是主流的讲授方法。德国学生必须为此拿出大量时间。由于案件材料中的具体细节几乎无法被体系化归类,因此,抽象化起不到任何作用。学生必须要注意到很多细节上的矛盾,从而准备好适用典型的争议案件作为说理的模板并能够正确的引用判例。逻辑推理和归纳法对此都是徒劳的。影响案件走向的并不是规范的具体细节。美国同学总会向德国菜鸟保证,决定案件胜败的关键就在具体案件事实的细节之中。
4、主题化(Topik)而不是体系化
在美国法学院学习伊始,德国学生就期待着学到法律“体系”,通过大约一年时间就可以领会其“基本特征”并且能够获得对法律体系概况的了解。但这是不可能的。英美法律部门的体量和数量从最开始就已经决定了,在法学院的学习只能是列举式的和初步的。对于基础法律部门,诸如合同法、侵权法、宪法、民事诉讼法、商法、公司法和反垄断法,只能在一年内进行平面化的讲授。学习的内容也只是集中在少数法律部门的主要内容及其蕴含的“英美法精神”。对某些法律部门的学习给人以假象,认为可以从法律制度中提取出“法律体系”,并找出法律制度之间的相互关系。遗憾的是,美国法并不是这样。规则及其合理性只存在于常识的语境下,他们并不是像我们方法论意义上的系统观念。这可不仅仅是英美法中个别法律部门才存在的现象,而是几乎所有涉及现行部门法的法院裁判均是如此。“判例大全(Law )”几乎涵盖了接近300万个判例,而每年都会新增大约5万个判例。在德国学生看来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其缺少系统化的学习工具、教学方法和能够便捷了解案件材料的简明工具书。美国法律人却并不认为法律的体系化存在研究价值。
【本文注释】
[1] 美国法学院的学费减免( )名额开始出现回落,因为美国私立法学院目前遭遇了较为严重的财政危机。
[2] 这是非常遗憾的事。当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认为,奖学金获得者还是需要自己出钱补贴出国之用时,那就无形中使经济上有优势的大学生(其他人根本就不会去申请)获得了资助,这种做法涉嫌违宪。
[3] Vgl. dazu den „Die Wolle die Uni vom Bett aus sehen”, in: Der Nr. 52 vom 21. 12. 1981, S. 68 ff.
[4] Vgl. im Bey, JuS 1982, 792 (); Huber, JuS 1981, 469 (); v. , JuS 1981, 780 ( ); , JuS 1979, 915 (); Gründler, JuS 1978, 69 (); , JuS 1977, 63 (); Jayme, JuS 1966, 256 (); , JuS 1962, 366 (); , JZ 1962, 269 (); vgl. Auch die von , JA 1980, 517 und ders., Jura 1980, 16.上述文章里有很多有用的建议。
* 【译者注】“老兔子”在本文中指有长时间留美经历,熟悉留美学习和生活的德国法学生。
[5] 我特别要感谢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的豪恩(Rauen)女士,她为我提供了很多信息和材料。我还要特别感谢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部分资助我完成了1981/1982学年纽约大学比较法研究中心的比较法学硕士项目。我要感谢石文德教授和格林博格教授以及我在纽约大学的同学给予我的鼓励和指点。
[6] 也有少数几家美国法学院要求德国申请者也必须要提供法学院入学考试成绩(LSAT)。
* 【译者注】德国传统法学教育认为,大学对法律人的培养应该是全面的,而不能局限在民法、刑法或诉讼法等某一个领域,从德国大学走出去的法律人被认为应该具备承担任何工作的能力。目前,这一理念不再被德国大学的法学教育所坚持,而是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是故,马丁内克教授表述为逐渐褪色的全能的“一般法律人”。
[7] , Law 1872, 723 f.
[8] , The Law, hrsg. von Howe, 1963, S. 5.这本书首次出版于1881年,其被重点推荐为基础参考文献。霍姆斯在另一处写道:法律其实只不过是“预测法院将如何裁判,除此之外并无他物”, Law 10 (1897), 460 f.
[9] 霍姆斯生于1841年,卒于1935年。
[10] So der , in: Co. v. 1 K. B. 210, 213 (1919).
[11] Vgl. , Law 27 (1975), 867.
[12] , (o. Fußn. 8), S. 244.
[13] , The Form of at Law, A of , hrsg. Von und , 1979, S. 1.
[14] , of Law 116 (1968), 1363 ff.
[15] , The of the , 1921, S. 19 f.
美国的博士奖学金多吗,美国博士奖学金的分类(上)
美国针对留学学子设置了很多奖学金。但是奖学金分布不是很均衡,美国硕士奖学金要多于本科,而美国博士奖学金又多于硕士。从国内去美国读博士一般都是全奖,很少有自费学子去美国留学读博士。美国博士奖学金种类分为:全额奖学金、助研奖学金、助教奖学金、无担保人贷款和学费减免。
美国博士奖学金分类
l 全额奖学金 () 美国博士全额奖学金,是指学校会负担你 I-20 表格上全部费用,是一种金额最高,竞争最激烈的非服务性财政资助。一般情况下相当于全奖,免除学杂费、住宿费、保险费和基本的生活费外,还给学生一定个人消费费用美国top30名校留学,等于或超过你可能的开销。 美国留学全额奖学金归纳起来有校内和校外两大类,具体分为联邦政府奖学金、私人基金奖学金、学校或学院内奖学金、系科奖学金﹑假期奖学金、助学金、助研金、减免学费、学生贷款等。
l 助研奖学金 RA( 全称 ) 一般是在实验室里打工,这个工作的辛苦程度就要看你老板 ( 教授 ) 要你去干什么了,可能没什么活干,那将非常轻松;也可能有很多活,比较累。这个和教授有关。 TA 和 RA 都是属于服务性奖学金,获得此类资助者每周担任 15-20 小时的辅助教学或研究工作。这种经济资助只提供给硕士或者博士申请者。绝大多数的美国高校研究生院都设置这种资助,然而并非所有此类资助都能覆盖一年中全部费用,但多数都能达到生活费金额的全部或 2⁄3 以上。不过很多学校提供这种奖学金同时,还会给学生免学杂费,也就相当于申请到 “ 全奖 ” 。在这里有一点要说明: TA/RA 所得是要纳税。
l 助教奖学金 TA( 全称 ) 很多美国大学都会提供教学助理这样工作,担任后可以申请所谓助教奖学金。一般来说美国的博士奖学金多吗,如果这所大学既有本科学院又有研究生院的话,通常会有较多研究生在本科学院当教学助理的机会。如大学是单纯的研究生院,能提供教学助理机会就少之又少。另外,即使某些大学有本科,但为了保证教学质量,所有的课程都要求是正式教师教授,在这种情况下,教学助理的位子也不会多。基本上,教学助理一周工作时间大约在 15-20 小时之间,主要帮助教授上课、主持讨论课时间、批改作业等工作,以获得一定的报酬。 TA 对申请者的要求是,是否从事过教学工作、托福分数特别是口语成绩等。 助教奖学金是从事教学工作,或者作为教授的助手。所以在写自述的时候美国的博士奖学金多吗,美国博士奖学金的分类(上),必须体现出作为一名讲师或助教的能力。另外,作为国际学生想要当助教,必须具备出色英语能力。申请时必须证明自己具备教学需要的英语表达能力。
美国经济学博士,跨专业申请美国经济学PHD,获全奖录取的经验分享
学生背景
本科:湖北大学中国语言文学国家基地班 GPA:3.73/4
研究生:辽宁大学世界经济专业 GPA:3.88/4
TOEFL iBT 103
GRE:151+165+3.5
本科期间有三篇中文专业的论文;硕士期间参与过导师的一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申请学校:威斯康星大学麦迪逊分校 of – ( and Ph.D) 、乔治亚大学 of ( and Ph.D) 、佛罗里达大学 of (Food and Ph.D)、密苏里大学 of ( Ph.D)
录取结果: of – 、 of 全奖、 of
最终归宿: of
写在前面
我是就读于辽宁大学世界经济专业研三的学生。我申请了美国威斯康星大学麦迪逊分校(UMW)、乔治亚大学(UGA)、佛罗里达大学(UFL)与密苏里大学哥伦比亚分校()四所院校的经济类PhD项目,并且非常幸运地被UMW、UGA与三所学校录取。现在我已经接受了来自于乔治亚大学的全额奖学金,准备赴美留学。我在此与大家分享一下我的申请感想。如果我的申请经历能在一定程度上帮到想要申请出国的你,我将感到非常欣慰与荣幸。
走上博士申请之路源于我对经济学有一股强烈的爱。很多人也许不相信也不理解为何我对学术有这么深厚的感情。对于这个问题,我也说不清楚,因为爱本来就是一件说不清道不明的事。也许2008年那场金融危机就是改变我命运的起点。那时的我正沉浸在文学的海洋里阅读着浩瀚的名著,将自己设想在一个个故事的角色中,过着小资般悠闲的生活,对未来也没有什么明确规划。金融危机的爆发,突然让我觉得周边的人都在谈论经济,我也切身感觉到了经济对生活的巨大影响。也许是出于好奇,我到图书馆去查找了一些资料。我始终记得,当我拿起平狄克所著的《微观经济学》一书那一刻的怦然心动。书中浅显的理论,生动的经济案例让我非常兴奋。就在那一刻,我爱上了这门学科,我希望能接受这个学科中最优秀的教育,于是奋不顾身的投入到跨专业考研的大军中,自学了微积分、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以及宏微观经济学等课程,考上了辽宁大学世界经济的研究生。
考研的选择实际是为出国深造做铺垫的。我深知没有经济背景绝对无法实现飞跃,因此选择了考研作为跳板。幸运的是,我成功的进入辽宁大学进行研究生阶段的学习。通过这三年的努力,自身的经济学背景有了很大提升,对申请出国也觉得有底气起来。美国是经济学的天堂,要想接受最好的经济学教育,美国是我唯一的选择。但直到最后选校期间美国经济学博士,我才发现自己还是摆脱不了中文专业的本科对我申请的限制。很多学校的传统与 项目全部写明要至少两年的数学课程,而我虽数学不差,但我数学全凭自学,从未修过数学课,所有学校几乎都无法申请,当时就陷入了绝望的苦海。为了不辜负准备G、T时的努力,我硬着头皮按的排名一所一所的学校网页看过去,终于选定了我最终申请的四所学校。也许像我这种跨专业申请的人是少数,但我还是希望以后申请的同学们一定要提前做好选校工作,对自己要申请的专业做到心中有数,按学校的要求一步步提升专业背景,才能最终成功飞跃。
成功申请从选校和提升背景开始
选校是我在申请中最看重的一个环节。选校的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是否飞跃成功。我曾每天花费十多个小时,连续两个多月的时间在选校上,这一时间甚至比我准备托福考试的两倍还要多。当然我如此看重选校是因为我自身在教育背景上有一定劣势,但如果你没有劣势,又花费了比别人更多时间和精力在选校上,那岂不是更容易申请成功。美国的专业多的让你目不暇接,有些专业甚至你都不曾听说过。所以有时间的时候看一下国外学校的相关专业设置也会使你的努力方向更明确更清晰,何乐而不为呢。
那到底该如何选校呢?选校的时候应该注意些什么呢?我的经验是这样的。
首先,我以每天十个学校的速度看每个学校的专业设置。几乎每个学校都会给出一个A-Z的专业排序,你要做的就是先按照专业的名称筛选一遍。例如我目标很明确,我是为了申请学习经济的,那我就会看每个带有字眼的专业。
其次,在只看专业名称筛选一遍后,进入到你筛选出来的具体专业,从你的申请短板开始看专业要求,从而排除各个不适合你的专业。例如,我在申请中的短板是数学课的问题,所以我第一眼先看这个专业是不是要求至少有两年的数学课。如果需要,果断放弃这个专业,不要浪费过多的时间猜测是不是我没数学课也可以申请。因为学校列出的要求几乎都是一些要求,符合这个要求甚至超出这个要求的申请人多得是,你连最基本的要求都达不到谈何申请成功!当然,我不排除你达不到最低申请要求仍会申请成功的情况。碰到自己非常喜欢的专业,但自己G、T、GPA或是课程要求不达标的情况,可以先给小秘发邮件咨询,如果小秘说可以申请,也不妨一试。
再次,排除完一些专业后,在剩余专业中选择自己具有明显优势的专业。例如,我是拿到硕士学位申请PhD,但美国申请PhD的学生中也不乏很多本科生。我就倾向于选择只有拿到硕士学位后才能申请PhD的项目,因为这样就可以排除掉很多潜在的本科申请者,从而增加自己申请成功的概率。
最后,如果你的各项基本条件都很好,符合要求的专业很多,就可以进一步看这个专业的课程设置和师资情况,如果考虑就业的话也可以看一下以往校友的出路。一般而言,申请PhD的学生要更侧重专业设置与自己的兴趣是否匹配,申请的学生则需要侧重以后的科研出路(有些申是想增加申请PhD的录取概率)和工作出路。
我相信,按我这个方法选出来的专业一定是你申请成功几率最大的专业。
下面再来谈一谈选几个学校比较合适的问题。就我自身而言,我只选了四个,最后有三个学校给我录取,其中乔治亚大学还给了我全奖,命中率还是很高的。但实际上,我非常不建议选八个以下的学校。我选四个学校是因为我背景上有致命的弱点,完全满足申请学校最低要求的只有这四个项目可以选择,所以不得已走了这步险棋。实际上,我认为申请10所到12所学校还是比较合适的。选择过少的学校会大大降低你的录取率美国经济学博士,跨专业申请美国经济学PHD,获全奖录取的经验分享,而选择15所以上的学校你就不可能针对每个学校的特点制定相应的文书,只能将同一封文书寄往不同学校,录取率也会降低不少。此外,申请过多的学校也更容易出现失误,比如把应该给A校的材料寄到了B校,或因你申请的专业门类较多而出现专业名称错写的现象。在选取的10到12所学校中,一定要注意拉开梯度。冲刺学校可以申请3所左右,中间学校申请4-5所,保底学校申请3-4所,这样才是最合理的选校配置。
完成选校后,你就可以按照专业要求适当的提升自己相关领域的背景。例如,我选择的经济学都是主要围绕 展开的,我就可以多参与一些 的相关研究项目,这样既可以增加你的PS写作素材,也可以在套磁中展现你跟所申请项目的match程度,是一件很有益的事情。此外,值得一提的是一定要提高自己的GPA。国外很多高校都是非常看重GPA的,高GPA会让你在申请中增加录取的砝码。千万不要为了准备G、T而放弃课程的学习,这是很得不偿失的。
文书是展示自己的最好平台
选定学校,提升好背景之后,申请中最浓墨重彩的文书登场了。文书是你直接向录取委员会展示自己的最好平台。有人说套磁重要,我不否认。但要知道套磁的信件很多教授甚至不看就直接删除了,但PS、推荐信和简历则是他们一定会看的内容。所以,一定要利用好这个平台,把最优秀的你展现出来,让录取委员会挑剔的教授们通过PS、推荐信和简历了解你的优秀背景和培养潜力。在经济学申请中,如果文书做得好,即使不套磁,申请也是有可能成功的,但反之未必。
怎样利用文书展现自己呢?我认为最重要的只有一个单词:match。录取委员会将你录取是为了让你在他们的项目中继续深造,因此,你必须展示自己与申请目标项目的匹配度。可以说没有最匹配,只有更匹配。越匹配越好。有些同学在写PS中有一个误区,就是一心想强调自己有多优秀。这本身没错,但你强调自己的优秀点如果错了,即使你再优秀也不会被录取。
以我申请的 为例,这个项目是微观经济学研究细分的一个小项目,需要的研究方法不同于宏观经济学与计量经济学中多使用的计量分析方法,而多采用社会学与心理学的相关研究方法,数学要求只有较为基本的统计课程即可。这时候,如果你按常规的经济学申请方法,一心强调自己修过很多数学课,除基本微积分和线代、统计之外还修过什么拓扑学、实分析、泛函和复变函数之类的高级数学课程,以及熟练使用和Stata等软件包分析时间序列数据与随机面板数据,可能只会让教授们觉得你不适合他们的项目而已。而有这些数学课,对于申请常规的经济学与农经则是非常有益的。在申请细分项目时,一定要突出强调你具备该项目所要求的能力,而不是把你的能力全部罗列上去。
此外,在PS的写作中还有两大误区一定要避免。一是千万不要在PS中一再强调自己对该项目的热爱和感兴趣。因为你只要申请,必然是对该项目喜欢并感兴趣的。但你是否能够在这个领域有所造诣,并非取决于你对项目的热爱程度,而在于你之前的背景是否对你学习该项目有帮助,以及你是否有足够的潜力支持你在该领域中取得成就。
二是切忌假大空。在说明自己优秀时,不要注重描述自己取得的成绩,而重在描述自己取得成绩的过程。例如,不要在PS中直接写出“我大学期间多次取得国家奖学金”“我研究生阶段在CSSCI或EI上发表过多篇论文”,因为老美对这些不感兴趣,也不知道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的分量。当然,我们中国人一听就知道这是个牛人。我们要做的工作是尽可能细化你干的事情,例如写明“我每天努力学习十多个小时,我每天至少六个小时泡在实验室里做实验,所以我连续两年取得国家奖学金,这个奖学金我们专业200人只有3个人得到”“经过我辛苦的在World Bank、IMF及OECD的相关数据库搜集数据,代入分布滞后变量模型及相关模型检验,终于得出了某某结果,而我这边论文被发表在了CSSCI上,在中国,每年只有少数研究生能在该核心期刊上发表文章”。自己所做的努力写的越细越好,这样就有说服力的多。
除PS外推荐信也是非常值得关注的。你的PS很完美了,也很有说服力了,那么国外教授们相不相信你就是你所描述的那个人呢?可以说,他们倾向于相信,但也不全信。这时候,就需要推荐信的补充了。教授们希望从推荐信中了解到一个全方位、立体化的你,他们希望从了解你的人那里得知你是不是具备潜在研究能力的人。知道教授们想要什么,我们才能更好的准备推荐信。
准备推荐信,要注意“两个不怕”:一个是不要怕推荐信的内容与PS中部分内容重复。推荐信的功能之一是增加你PS的可信度,所以PS的部分内容如果同样出现在推荐信里是完全可以的,正好可以印证你就是你所说的那个人。不要刻意去创作与PS所写内容完全不同的推荐信,那样反而会降低推荐信的可信度。第二个不怕则是不要怕自己的推荐人没有影响力。只要是了解你的人,写出的推荐信在国外教授那里都是很好的推荐信。有牛推当然好,但牛推往往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不用刻意去找一些并不熟悉你的,但在业界很有声望的人写推荐信。那种推荐信往往泛泛而谈,突出不了你的独特性,在申请中并不能帮你有太多加分。
套磁一定要显示自己足够专业
在网申提交完之后申请就告一段落了,可以一直等着录取结果的判决了。但这个时候,有不少同学为了增加自己的录取概率,开始陆续开展套磁工作。所谓套磁,就是给你所申请项目里的教授、副教授或助理教授发邮件,更多的展示自己的学术能力和研究水平,让他们能更直观的了解你,或者给他们留下比较深刻的印象,都能在申请中帮你加分。但套磁一定要显示出自己的专业性,如果不够专业而盲目套磁,可能结果会适得其反。
我这里所说的“专业”是指你的套磁信内容要显示自己在所申请的领域中足够。而则主要从 “学术套”中展现出来。所谓的“学术套”顾名思义就是通过套磁信展示自己的学术能力,因此,你要将选择的套磁对象的主要学术成果进行研读,然后仔细思考自己以往所做的各项工作和你所要套磁的目标教授之间是否存在某种关联。找到这种关联后,就可以发邮件了。
在套磁信中,我们要着重注意信件的内容和信件的标题两个方面的内容。先说一下信件的内容方面,一般而言,我们发出的第一封信应在首段大概简要的介绍一下自己的基本情况,然后在接下来几段内容中可以说我研读了您某某文章,发现您这篇文章中涉及了某某内容,这项内容非常吸引我,因为我自己也做过与之类似的某项工作,然后具体将自己所做的事情描述清楚,最后可以就教授的文章提几个问题,期待教授的答复就可以了。这样,教授如果看到你与他的研究背景比较匹配,自然会主动跟你联系了。因此,套磁和文书一样,一定要体现match程度。值得注意的是,有些教授对你感兴趣后会主动向你索要简历和PS,以增强他们对你的了解。有些同学倾向于在申请之前就开展套磁工作,在得到教授肯定答复或鼓励后再开始申请。这时,最好提前准备好自己的简历和PS,以免教授向你索要时,你急匆匆赶制出来的文书反而会给已经对你感兴趣的教授留下不好的印象。
除了内容,套磁信的标题也值得好好下一番功夫。我的套磁信基本都是以教授的研究方向为题,比如你喜欢的教授研究方向是 ,而你的信件正好是针对 的问题,你就完全可以以 作为邮件的标题。教授对自己研究领域的内容通常是比较敏感的,直接以其研究领域为标题可以最大限度的吸引教授的眼球,从而使你的邮件有机会被教授看到。标题方面值得注意的是,最好不要直接带有之类的字眼。现在的教授在申请季每天收到的信件多如牛毛,看到关于的,他们本能反应就是不去看,因为你找的教授可能并不直接参与招生工作,即使参与招生,没到统一审查材料的时候,他们也不愿浪费时间和精力在回复各种各样的套磁信上。
关于套磁对象的问题我也想说两句。就我所知,在申请美国大学的PhD的套磁中,学校可供选择的套磁对象主要由、 及 三类。在选择套磁对象时,最先应该考虑的就是你对该教授研究领域是否感兴趣。假设你对、 及 三类的研究方向都很感兴趣,那么一般而言,教授倾向于给你回复的概率是 < < 。大家在选择套磁对象时也可以把这个大致的回复概率作为一个考虑因素。
套磁信发出后就可以等待教授的回复了。一般而言,如果教授对你感兴趣,基本会在一周到两周内进行回复,以后的邮件往来频率保持在一周一封的水平上就可以了。如果教授一个月以上不回复,也就基本不会回复了。套磁信不被回复是一件很正常的事,大家等待套磁信结果时一定要做好教授不回复的心理准备。此外,值得注意的有三点内容:首先,一封套磁信在一个系里只能发给一个教授,千万不可同时发给多个教授,否则后果相当严重。其次,如果教授不回复邮件,千万不要一直纠缠不休,否则会引起教授的反感情绪,对申请不但没帮助,反而会有减分的危险。最后,套磁信的写作一定要建立在对教授研究领域足够了解并找到match点的基础上,否则,不专业的套磁信会对你的申请产生不利影响,这样的套磁信还不如不套。
等待结果不如做好Plan B
在完成以上所有工作后就是等待申请结果了。等待结果实际上是一个相当痛苦的过程,毫不夸张的说,等待申请结果的过程比准备G、T、文书等要痛苦百倍。
申请大军中的同学在等待结果期间,都会主动把自己的作息时间调整为美国时间,一直守在电脑前,每小时甚至几分钟就刷新一次邮箱,期待着可以从自己邮箱里看到以开头的邮件。半夜坚持不住昏昏睡去时,怀中还抱着笔记本……也许又会突然预感有邮件来了而从梦中惊醒,刷下邮箱却发现什么都没有……心中的失落感可想而知。我也曾这样。但是在这种氛围中,除了越来越焦虑,越来越对自己的申请失去信心,开始否定自己的G、T成绩,否定自己用心创作的文书之外,我什么都没有得到。整个一月和二月,当看到其他申请人的录取陆续到来而自己却什么消息都没有时,我陷入深深的绝望中,整天怀疑自己被学校默拒了,对除了刷邮箱之外的任何事情都提不起兴致,内心焦躁不安。
未来的你也许同样会经历这个等待结果的痛苦过程。对于这种焦虑和不安,我的应对办法是单纯等待结果不如准备好Plan B。要知道,申请出国并非唯一的出路,每年PhD申请不成功的人不在少数。如果不幸真的没有申请成功,我们必须准备好或考研考博,或是考公务员,再或是找工作等种种退路。实际上,准备Plan B本身也是一个分散自己注意力和提升自己的过程。首先,准备其他可供选择的出路可以使自己不把所有注意力放在不由自己控制的申请结果上,而多做一些可以由自己掌握的事情。这样的好处就是可以更多的享受奋斗带给我们的内心满足感,减轻内心的焦虑,同时也给自己创造了更多可供选择的机会。其次,做好其他出路的准备工作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在这一过程中,你会遇到问题,也会设法解决问题,实现自己能力的提升。负责任地说,在准备其他出路的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并见证了自己的成长。
后记
我最终实现了成功飞跃,这里面不仅有我自己的努力,也凝聚着美联留学老师们的努力。在我对留学申请一无所知时,美联留学的老师们现身说法,指明了我未来申请的方向;在我对文书创作没有概念时,他们教会了我挖掘自己身上的闪光点;在我的材料准备肤浅稚嫩时,青青老师不厌其烦地反复修改着我的各项申请材料,使之日渐完美成熟。我还遇到了一群志同道合的兄弟姐妹,他们给予我鼓励,肯定我能力,把自己的经验毫不保留的分享给我。在此,也祝我的朋友们都能走向成功,期待我们能在美利坚的国土上相聚!
对于怀揣出国梦的学弟学妹们,我也同样祝愿你们能够实现自己的梦想美国藤校留学,踏上自己崭新的人生旅程!谢谢大家。
本文综合来自
中美交流平台()
华人瞰世界( )